一、公訴到檢察院還能取保候審嗎?

1、公訴案件已經到檢察院不一定還能取保候審,如果滿足以下的條件,可以被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2、被取保候審不一定還會被判刑。

(1)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后,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

(2)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系。

(3)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

(4)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緩刑。

二、取保候審是否計入刑期?

1、取保候審期間不算刑期的。

如果在取保候審以前被拘留或者逮捕過的話,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時間可以抵刑期的。

不管是被判處管制還是拘役、有期徒刑的,都是指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注意羈押二字,羈押是指關押在拘留場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審,所以取保候審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2、取保候審解除不一定還需要承擔刑事處罰。

(1)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具有法定期限,不能超過一年,在法定期限內偵查機關無法找到充足的證據認定犯罪嫌疑人參加了犯罪,只能暫時解除取保候審。

(2)但是如果后續發現新的證據,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還是會繼續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因此,解除取保候審不代表沒事,只有案件已經終結才說明犯罪嫌疑洗清。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收監,由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取保候審,完全不等于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收監。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或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

三、取保候審之后的流程怎么走?

1、取保候審之后的流程可能為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案件。偵查后移交審查、審查后決定是否起訴。

一個正常的普通刑事案件,分為公安機關偵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審查完畢后移送法院審判。

當然偵查終結后,認為不構成犯罪或不需要刑罰處罰的,也可以不移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認為雖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不需要刑罰處罰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

2、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并就有關案情進行訊問。

按正常程序,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起訴意見書以及卷宗材料后,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并就有關案情進行訊問。同時應當告知在審查起訴階段的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

取保候審的申請,可能會向公安機關提出,也有可能會需要向檢察院、或者是法院提出。若是向公安機關提出,就意味著刑事案件依舊處于偵查階段。對公訴到檢察院還能取保候審嗎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