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一、強奸罪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強奸案屬于公訴案件,應當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再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訴訟,不能自己直接起訴,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受害人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投訴,由公安機關對檢察院作出不予立案說明,如果檢察院認為其不予立案理由不成立的,會向公安機關要求立案的通知,公安機關需要在接到通知后對該起案件作出立案處理。
二、強奸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體
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犯罪對象是女性,如果受害人是男性的話,可以認定為猥褻罪。
(2)犯罪客觀
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于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乘機實行奸淫的行為。
(3)犯罪主體
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觀
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三、未成年構成強奸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構成強奸罪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3、若構成強奸罪,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起點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規定,犯罪嫌疑人強奸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強奸多人的,或者給受害人造成嚴重后果的,量刑起點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強奸罪最重的判刑標準是死刑。
強奸罪是屬于刑事案件,一般在處理時就會按刑事條款的方式來進行解決,需要先報警,只有確定當事人有犯罪的事實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本人自己是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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