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開庭后可以回家嗎?

取保候審開庭后通常可以回家。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審后案件還會繼續偵查嗎?

1、取保候審以后,本案沒有結束,司法機關還要繼續對案件偵查、調查、審查。

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說明當事人涉嫌犯罪,尚沒有結案。只是因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實施取保候審。經深入調查不構成犯罪的,解除取保候審,宣告無罪;有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2、取保候審期限為一年。

取保候審期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如果案件沒有撤銷,那就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再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再到法院審判,最后執行。

三、取保候審繳納的保證金如何退還?

1、取保候審繳納的保證金若是可以退還,需要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退取保候審保證金流程如下:

(1)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時,此前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機關會出具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領取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

(3)攜帶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到此前交納保證金的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2、決定機關發現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認為依法應當沒收保證金的,應當提出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的書面意見。

連同有關材料一并送交縣級以上執行機關。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機關的意見,及時作出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并通知決定機關。

3、被取保候審不一定還會被判刑。

(1)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后,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

(2)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系。

(3)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

(4)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緩刑。

在被取保候審期間,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規定的,現行法并沒有規定在取保候審期間不能回家,故此只要不違法,是可以正常回家的。對取保候審開庭后可以回家嗎存在其他夏愛國觀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