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武漢病毒造謠判刑嗎?
一、根據規定武漢病毒造謠判刑嗎?
1、在武漢編造與病毒有關的信息,可能會被判處刑事處罰,也有可能不會。若是判刑,法院一般會遵守以下規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編造虛假的病毒信息,可能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也有可能會構成尋釁滋事罪。
(1)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2)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二、編造虛假的病毒信息一定會構成犯罪嗎?
1、編造虛假的病毒信息不一定會構成犯罪,罪名不成立可能會受到的處罰如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2、編造虛假的病毒信息,可能會受到的其他處罰:
編造并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而進行傳播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暫停其業務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許可證;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對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三、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與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的區別是什么?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與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的區別為編造、傳播的內容不同,編造、傳播的信息所可能引發的后果不同等。
1、從編造、故意傳播的信息所涉內容進行界分。
虛假恐怖信息的內容主要是與恐怖活動有關,具體為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即“行為人編造假的要發生的爆炸、生物化學物品泄漏、放射性物品泄漏以及使用生化、放射性武器等信息”。而與之不同,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其內容不涉及恐怖活動,而是與社會秩序直接相關,可能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社會恐慌。
2、從編造、傳播的信息所可能引發的后果進行界分。
無論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還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都不會實際危害公共安全,主要是擾亂社會秩序,就此而言,兩種信息具有類似之處,這也是兩類犯罪規定在同一法條的原因所在。但是,如果細加區分的話,兩種信息可能引發的后果還是略有不同:虛假恐怖信息主要引發群眾對公共安全方面的恐慌,擔心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發生會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財產安全,此種情形下應當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處罰;而虛假信息主要引發群眾在社會秩序方面的恐慌,擔心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會危及社會秩序,那么在這種相對較輕的危害后果的情形下,應當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罪來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的疫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能會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疫情罪。對武漢病毒造謠判刑嗎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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