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執行死刑有兩種方式,槍斃或者注射死刑。如果說一個人被判處了死刑,那么他可以選擇執行的方式嗎?今天咱們來嘮一嘮死刑。

之前咱們說了注射死刑,很多網友問,如果說一個人被判處了死刑,那么他可以選擇執行的方式嗎?比如說選擇槍決或者是注射死刑呢?當然不可以,其實在當今社會,已經有很多國家都對死刑進行了相當深的考慮,因為覺得死刑太殘忍了,不人道,所以死刑慢慢地被無期徒刑、終身監禁給代替了。但是,死刑對罪大惡極、嚴重危害他人和社會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處決,在嚴懲犯罪者、威懾和教育有犯罪企圖者等方面上,效果也是非常顯著的。

在我國執行死刑有兩種方式,槍斃或者注射死刑,注射死刑咱們之前說過,我國是繼美國之后,世界上第二個正式采用藥物注射死刑的國家,注射死刑,只注射足以致命劑量的藥劑,通常是巴比妥酸鹽,肌肉松弛劑和氯化物。然而在我國,槍決還是在大多省份存在的,比如發生重大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如殺人,勒索,綁架,搶劫,強奸,販毒等危害,國家刑法都有可能會執行槍決,正是基于減輕犯人痛苦的考慮,而注射執行死刑能更好地保全尸體,減少槍決造成的殘忍場面,在修改法律時,中國增加了注射的執行方式,但是由于注射死刑還是比較復雜的,比如說還要進行藥物研制,加強場所建設,進行人員培訓,想要完全的普及使用,還需要一個過程,所以說槍決方式還在許多地方存在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