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果是什么?
一、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果是什么?
1、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果是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刑事拘留是一種剝奪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是較為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最明顯的后果就是人身自由被限制了,如果確實涉嫌刑事犯罪,那么還會面臨被批準逮捕、被檢察機關起訴、接受法院審判,如果確實被定罪量刑就要被執(zhí)行刑罰。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屬無法和他見面,家屬通常會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家屬應當盡快聘請專業(yè)的刑事辯護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取保候審、進行辯護。在我的工作實踐中,當事人最關心的問題是,如果當事人并沒有被定罪,那么刑事拘留會不會成為案底,或者對子女的政審有影響,依據刑法未經審判不得確定任何人犯罪的原則,認定犯罪需要經過刑事審判來決定,如果法院判決當事人無罪,那么即使被刑事拘留也不能成為案底。
2、傳喚不是強制措施。
(1)強制措施有拘傳、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種。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拘傳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可以將需要拘傳或經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傳到其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拘傳時應當出示《拘傳證》,并責令其在《拘傳證》上簽名(蓋章),并摁指印。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xù)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強制措施都有哪些?
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
1、拘傳
司法機關對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的強制措施。拘傳首先要經過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法院的院長批準,并填寫拘傳證后方可執(zhí)行。執(zhí)行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傳人出示拘傳證。一次拘傳的持續(xù)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xù)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審
司法機關責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不逃避或妨害偵查、起訴、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3、監(jiān)視居住
司法機關責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經批準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指定的住處,依法對其行動加以監(jiān)視和控制的一種強制措施。監(jiān)視居住的適用對象與取保候審相同。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證人也不能交納保證金時,采用監(jiān)視居住的方法。監(jiān)視居住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監(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4、拘留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下,對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暫時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5、逮捕
司法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發(fā)生社會危害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
刑事強制措施是一種確定刑事案件的程序能夠順利進行的、限制特定刑事案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的方法。
三、被逮捕后可以被監(jiān)視居住嗎?
1、被逮捕后不一定可以被監(jiān)視居住,若是想要被監(jiān)視居住,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jiān)視居住:
(2)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yǎng)人;
(5)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jiān)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jiān)視居住措施的。
2、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jiān)視居住。
監(jiān)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被監(jiān)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不管是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還是其他類型的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一般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對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果是什么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yè)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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