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管理局是什么部門(非稅收入管理局是什么意思)
中國網財經6月7日訊(見習記者 張增艷)6月4日,財政部聯合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指出,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統一劃轉稅務部門征收。
上述通知出臺后引發熱議,土地出讓收入的歸屬、地方政府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局面是否終結等受到關注。
七省市率先試點
一直以來,土地出讓收入被視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其支配權主要在地方。不過,隨著上述通知的出臺,這一局面或迎來改變。
據了解,土地出讓收入未來將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并按照“先試點后推開”的原則實施。通知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云南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省(區、市)為單位開展征管職責劃轉試點,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
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征繳流程來看,競得人與自然資源部門簽訂交易確認書、出讓合同,隨后稅務部門依據自然資源部門推送的費源信息按合同負責征收剩余價款,向競得人開具《繳款通知書》,最終競得人依據《繳款通知書》向稅務部門繳費。與此同時,自然資源部門要與稅務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等機構進行信息共享。
通知還指出,“稅務部門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等規定,依法依規開展收入征管工作,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已繳入財政非稅專戶,但尚未劃繳國庫的有關資金,由財政部門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規定繳入國庫”。
這也意味著,經過稅務部門征收后,中央可以直接摸清地方的土地出讓收入規模。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出讓收入的征收范圍、對象、標準、減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分析認為,由國家統籌管理后,可以對收入用途進行很好地指導,并直接約束地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去年9月印發的《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有限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顯示,要求十四五期間,以省(區、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而2023-2023年這一比例僅為6.6%。
加強非稅收入管理
“此次通知出臺,主要是延續了此前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其實,改革的思路也非常明確,就是要加強中央對非稅收入的管理”,一位財稅方面的資深人士表示。
2023年6月,國稅地稅合并正式啟動,全國省級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即成立新稅務局。而省一級稅務機關不再分國稅與地稅,統一為國家稅務總局各地稅務局。
隨后的2023年7月20日,《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發布,提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而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長久以來,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度較高。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89927億元,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就達84142億元,占比為93.57%。
由于土地出讓收入屬于非稅收入,似租非租,似稅非稅,存在對土地收益的嚴重透支。因此,土地財政并非地方政府收入的長久之計。而土地出讓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旨在調整中央與地方的財稅架構,加強對非稅收入管理,使地方政府逐步擺脫“土地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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