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騙當事人的手段有哪些(律師騙當事人的手段有多少)
經常有刑事案件的委托人甚至當事人在網上吐槽,說感覺自己被律師坑了。
感覺被律師坑了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確實被律師坑了,二是當事人本人對刑事案件的辯護工作缺乏正確認知。
首先說第一種情況。這就需要揭發一下行業黑幕了。
確實會有極個別的律師利用信息不對稱來坑騙當事人,而且這種現象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真正負責的好律師完全競爭不過這些坑貨。
常用伎倆是這樣的:接案時胸脯拍得山響,你這個肯定沒問題的,我在某某單位有某某關系,只要我去搞一搞,運作一下,你這馬上就能搞出來。
而負責的律師會這么說:你這個情況案情還不清楚,我們需要詳細了解一下案情,再跟公安溝通一下,才能對案件走向有個大致判斷。至于取保的幾率,這個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比如當事人的涉案情況,案情嚴重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是否有同案犯在逃等等,都會影響取保的成功率。我們會盡力為他多找一些申請取保的理由,盡量為他爭取,最后的結果不敢保證。
結果你猜當事人會選哪個?
接案之后,坑貨律師往往還會有后手。就是他需要找某某關系,需要請客送禮運作,需要家屬再另外打錢過來。
正規的律師,所有收費項目都是在合同中簽訂的,包括代理費的金額,差旅費的收費方式等。一經約定付費,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不會再收取其他費用。
對于坑貨律師,不管他收下這個錢有沒有請客送禮,都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請客送禮了,涉嫌行賄罪,沒有請客送禮涉嫌詐騙罪。全國各地都出現過律師謊稱送禮騙取當事人錢款的案例。這種律師對法律都沒有任何敬畏之心,你能指望他有多高的職業道德呢?
只要當事人選擇了這種坑貨律師,就可能會對案件嚴重程度做出錯誤評估,最終結果不理想就會感覺被律師坑了。而且這種律師案件量還不少。
一個人一輩子遇到一次刑事案件的幾率并不大,這種律師跟景區宰客的店鋪差不多,一輩子也只做你一次生意。對他們來說,唯一的損失是在業內口碑崩了,永遠不可能在同行中得到尊重。但吃穿不愁還是很輕松的。
不過這種律師絕對是極少數,絕大多數律師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不是做不了,是真的覺得不值得。
比如我要是干了這樣的事,騙了個十萬八萬的,一下子被人投訴到律協,就算把錢退回去,少說也停止執業半年到一年,損失不止這十萬八萬了吧。如果情況嚴重,行業處罰解決不了,進入司法程序判刑了,飯碗都沒了。
我們踏踏實實老老實實做業務辦案件,問心無愧,掙得多點少點心里踏實。那些坑貨看著聰明,其實眼皮子淺的很,坑了自己不說,還把行業風氣帶壞了。
第二種情況問題出在委托人本身,確實有很多委托人和當事人對律師職業沒有正確的認識,怎么樣都會覺得自己被坑了。
這種坑貨當事人的人數比坑貨律師多一些。
我們所里遇到的都很多。打個比方,案件付費之后,律師開始工作,申請取保。然后取保成功不成功都有來所里要求退錢的你說神奇不神奇。
取保不成功要退費的我們還好理解,他覺得律師的工作沒發揮作用,沒有取得看得見的效果,然后要求退費,被拒絕之后到處講自己怎么怎么被律師坑了。這種人也許只是對律師職業缺乏了解,我們還會跟他們解釋一下。
取保成功還來要求退費的,就真的是對正常三觀的致命打擊了。他們覺得人都已經出來了,要律師也沒用了,之后的事情自己來也是可以的!要求退費被拒絕就會覺得律師不用做什么事了還不退錢,被律師坑了。
這種人不僅對律師工作缺乏認知,對刑事訴訟的流程也缺乏了解,他們不知道取保只是刑事案件的一個小節點。工作量最大的辯護工作是審查起訴階段之后的事情了,刑事案件越往后工作量越大,專業性越強。
這種不相信專業人士,對自己的能力缺乏準確認知,覺得辯護工作自己干也行的當事人才是最可怕的。這種人自帶自信屬性,覺得自己就應該當庭無罪釋放。
判決結果不好的原因絕對不是自己確實犯了罪,也不是因為自己對刑事辯護一竅不通講半天沒一句講到點子上,而是律師坑,法官坑,是萬惡的司法不公!
對,一定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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