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了幾個巡回法庭,巡回區分別包括哪些省區?

為依法及時公正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動審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區內相關案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了六個巡回法庭。

第一巡回法庭設在廣東省深圳市,巡回區為廣東、廣西、海南、湖南四省區。

第二巡回法庭設在遼寧省沈陽市,巡回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設在江蘇省南京市,巡回區為江蘇、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設在河南省鄭州市,巡回區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設在重慶市,巡回區為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五省區市。

第六巡回法庭設在陜西省西安市,巡回區為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五省區。

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內蒙古等五省區市有關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

以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巡回區所包括的省區,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建議您咨詢本網站首席律師湯建彬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