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區xx鎮xx村 乙方:xxx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xx屯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積,面積位置在村北大道東一塊土地,共10000平方米.

二.租賃時間為40年.即自2004年5月1日起至2044年5月1日止, 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賃費按每平方米6元計算,總額為陸萬元整.如果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甲反出手續乙方承擔費用.

四.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影響東面耕地,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向國家交稅 (必須在本鎮交納).

五.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六.租賃期滿后,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廢,不發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繼續租賃, 甲方優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公章位置村委會 甲方:xx市xx區xx鎮xx村 乙方:xxx 202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