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而占有或者利用的土地。宅基地包括已經審批而沒建房屋的土地、已經建了房屋的土地和曾經建過房屋現在上面沒有建筑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村村集體所有。

現在有許多人在問一個問題,由于長期都在外工作而沒有在農村居住,那么在農村的宅基地能不能出售或者轉讓?

關于宅基地能不能出售這個問題,現在的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為無效的。

1、城鎮居民購買;2、法人或其它組織購買;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準;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可能很多人看到這里,都認為宅基地是不能進行轉讓、出售的。確實,從現階段來說,農村的宅基地是不能出售與轉讓的,但是凡事都沒有絕對的。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宅基地同樣也是可以轉讓與出售的。那么宅基地出售和轉讓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

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1、轉讓人擁有兩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3、購買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需征得集體同意;5、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需要地隨房一起轉讓。

也就是說,如果要轉讓宅基地,首要條件就是只能轉讓給本村的村民,而且本村的村民是沒有住房,沒有宅基地的。而轉讓人在農村也需要有兩處及以上的宅基地的。如果是閑置的宅基地同樣是不允許轉讓的,轉讓的時候需要宅基地隨房一起轉讓。

對于農村宅基地來說,其實我個人認為就算閑置也沒必要轉讓。對于農村人來說,不管在那里打工,只有農村才是唯一的歸宿。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你長期在外務工,基本不在農村居住,你會愿意轉讓你農村的宅基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