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XX、馬XX訴延XX、霍XX

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國浩律師(西安)事務所接受原告延XX、馬XX的委托,指派張顯爭律師擔任原告延XX、馬XX訴被告延XX、霍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延XX、馬XX的一審訴訟代理人。根據庭前的調查了解以及剛才的庭審調查,針對本案爭議焦點,現就本案發表以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一、本案第一被告從原告處借款的事實十分清楚,真實、合法、有效。

原告延XX與第一被告延XX系同村居民,且系小學、初中同班同學,從小到大關系密切。第一被告延XX以做生意、家庭開支、交學費、經濟緊張為由,在原告家中分別于2023年2月13日向原告借款現金人民幣15萬元;于2023年2月3日向原告借款現金人民幣5萬元;于2023年2月29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5萬元【原告通過開戶行為陜西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的XXXXXXXXX賬號向第一被告的XXXXXXXXX賬號轉賬人民幣5萬元】;于2023年1月23日在原告家中向原告借款現金人民幣6.5萬元;綜上,2023、2023、2023三年原告總計借給第一被告31.5萬元。2023年原告要買房,向第一被告多次催要,第一被告延XX于2023年2月2日以無錢還款,并表示愿意給原告支付利息5000元,但無錢支付利息,便給原告出具欠據一張,載明“今欠到延XX人洋叁拾貳萬元整,合計叁拾貳萬元整(¥320000.00元)”。第一被告出具欠據當日,口頭承諾盡快還款。但之后被告拒絕履行承諾,經原告多次催要,每次均以經濟緊張為由拒絕歸還原告借款,有原告與第一被告2023年7月10日、2023年10月21日、2023年4月20日的通話錄音,同時有原告與第一被告2023年8月2日的催還款短信為證。2023年4月21日第一被告又以生意周轉、家庭開支、給娃交學費為由到原告家中再次向原告借款,原告已經無力借款給第一被告,第一被告考慮自己借款多年且無力還款的情況,表示愿意從2023年2月2日起以32萬為基數按“月息1分”支付原告利息,同時承諾“要時無錢,車房抵債”,收回了原出具的欠據,同時重新給原告出具了新的借條一張,載明:“今代到延XX人幣叁拾貳萬元整,15、16、17一共(¥320000.00元),生意周轉金,電話: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要時沒錢,房車抵債,現金(利息1分),延XX,2023年2月2日”。

原被告之間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成立符合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首先,原被告之間以借條表明雙方存在借款合意的外在形式,符合民間借貸的形式要件;其次,該款項已實際交付,符合民間借貸的實質要件。原被告雙方的借款約定事實清楚,真實、合法、有效。

二、本案所涉借款屬于正常的借款行為,雙方之間屬于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的合法保護。

本案中,原被告之間存在合法的借貸關系,有第一被告本人親自簽名、捺印的借條以及原告與第一被告2023年7月10日、2023年10月21日、2023年4月20日的通話錄音,同時有原告與第一被告2023年8月2日與2023年10月9日的催還款短信、2023年10月9日的催款微信聊天記錄為證,原被告之間合法的借貸關系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依法應受法律保護。原告認為,第一被告未按時歸還借款的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約,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更侵犯了原告的合法財產權益。根據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被告應當立即返還給原告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三、第二被告對上述債務應當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2號】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該借款發生在二被告婚姻存續期間,且借款目的用于共同生產、生活、家庭開支及孩子撫養,第一被告在2023年4月20日與原告馬XX的通話中明確承認第二被告知情且同意原告借給原告相關款項,應系夫妻共同債務,故第二被告對上述債務應當承擔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

在此,要說明的一點是,在第一被告與原告馬XX2023年4月20日的通話中,第一被告說準備與第二被告離婚并凈身出戶,即將其所有的資產全部給與第二被告,充分說明第一被告與第二被告早有預謀,惡意串通,企圖通過離婚轉移全部資產方式逃避夫妻共同債務。無論第一被告與第二被告婚姻關系存在與否,都不能排除第二被告對上述夫妻共同債務負有連帶還款責任的根本事實,因為該債務發生于二被告婚姻存續期間,第二被告知情且同意原告將借款借給第一被告。

綜上所述,原告訴訟請求既有事實依據,又有法律依據,希望法院從保護合法債務的角度出發,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原告代理人:張顯爭律師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