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但未挪用怎么處理(公款私存但未挪用怎么處理圖片)
公款私存是一種嚴重地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在現實中,公款私存相當普遍,屢禁不止,其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設立賬外賬,有的是為了逃債務,還有的是集體貪污公款的利息,等等。其中有相當多的老板都是為了“小集體”的利益。有的人總認為:為了大家的利益,自己沒裝腰包,就不犯法。然而,有不少經營者因此給自己帶來不利的后果,常常因此受到嚴厲的處罰。
基本案情
小王供銷合作社向某信用合作社借款50萬元用于資金周轉,利率為月息8.085%,按季計付利息,逾期按日利率5%計息。小王供銷合作社為某供銷合作社借款提供連帶保證。到期后,小王供銷合作社歸還某信用合作社借款20萬元及部分利息,尚欠借款30萬元及部分利息。為此,某信用合作社遂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出訴訟保全申請,要求凍結小王供銷合作社銀行存款。為逃避債務,小王供銷合作社將公款20萬元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法院審理認為,小王供銷合作社為避免債務,將單位的現金收入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違反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有關規定,決定對小王供銷合作社罰款6萬元。
現代陽光律師事務所提醒
公款私存屬非法行為。公款私存屢禁不止,主要原因是一些企業為逃避人民銀行賬戶管理,掩蓋請客送禮及支付回扣、好處費等不合理費用,少數財會人員為謀取私利。公款私存現象不僅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為單位私設小金庫、濫發錢物、隱瞞收入、逃避稅款等開了方便之門,特別是為一些人貪污、挪用、受賄提供了便利條件。
將單位的現金收入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按存入金額30%~50%予以罰款處罰。企業法人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應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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