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成功申請了失業補助金,2 月份的失業補助金在 2 月 6 日就到賬了,但 3 月份的現在還沒有到賬,是怎么回事呢?針對近期市民反映的問題,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出回應:失業補助金申請成功后,市人社局會通過國家、省的參保數據平臺對申請成功的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進行核查。核查通過后,失業補助金會于次月 25 日前按月發放至參保人所申請的銀行賬戶。若比對完成,也會存在次月上旬就發放失業補助金的情況。

此外,有些申請人還可能遇到成功提交申請,但失業補助金卻沒有正常發放的情況。市人社局提醒,在審核過程中,申請人也會因以下原因導致待遇發放失敗或停發:申請條件復核不通過,銀行賬號錯誤,就業狀況改變。

自助辦理失業補助金申領時,若失業人員已辦理并激活帶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則無需提供金融社保卡號碼,系統自動根據申請人的身份信息進行讀取;若尚未辦理并激活帶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失業人員可提供本人在本市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平安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九大可校驗的銀行借記卡。若因賬號錯誤發放失敗的,參保人可重新更新賬號,深圳市社保局會在次月對發放失敗的參保人進行再次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