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來聊聊房地產稅的事,今年10月份國家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這意味著房地產稅的來到又近了一步。但是國家這次推出這個試點改革,為了就是穩妥地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從而讓全國的房價慢慢地趨于合理化,讓我們的土地資源的利用率也能夠提高,讓未來整個房地產市場都處在一個健康平穩的發展。

那么第一個我們看看稅收的對象。首先是房子,那對于?哪些?房子征稅呢?有試點地區的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以上住宅。那么對哪些人征這個稅?有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那么知道了稅收的對象具體該怎么收?具體的方案得由各個地方的政府通過一個科學的研究,最后會出臺一個因地適宜的管理模式。

我們看現在國家已經是加緊了房地產稅出臺的腳步,那么這次授權的試點,起始日期就從這個國務院的試點辦法發放的十月份開始,那么在未來整個試點的這五年內,國務院也會及時地去總結經驗,積累數據。等待屆滿前的六個月,那個時候會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一下試點兒的狀況。

比如說這幾年有怎樣的數據,怎樣的效果成效等等。然后在討論后再決定要繼續地授權下去,當然如果國家覺得最后條件成熟了,可能就會及時地制定一套健全的法律體系,我們看到今年房地產稅,其實是準備了很多年了。那么十月份兒 ,房地產稅已迎來新的一輪加速,那么這次試點也成為了大家關注的一個焦點。不過在這里,我提醒一下大家,這里所說的房地產稅是不等于房產稅,我們看房地產稅,其實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它是指的與房地產有直接關系的各種稅收制度。

其中的房地產的定義很廣,房地產不僅有房子,還有依附在房子上面的各種權益的一個總的集合,房地產稅細說的話,一共有十種,有營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房產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還有印花稅。所以說你看房地產稅,其實只是房地產稅中的一項而已,不過在未來房產稅那肯定也是整個房地產稅試點工作的一個重點部分。

你們看咱們國家對房地產稅的提出,其實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了,在2005年的時候,國務院出臺了“國八條”,從當時開始就要求各個地方開始抑制房價了,因為那個時候房價上漲得太快了,老百姓也開始越來越買不起房了,那么房地產稅這個概念也應運而生,第一次給提了出來。在2011年的時候,國務院又在部分地區對個人住房開始征收房產稅試點。當時房地產稅是在重慶跟上海試點實施的,那么總的來看,在上海征收房產稅的主要對象就是那些炒房者,那么手下持有多套房子的人就成為了被征收的主要對象。

在重慶被征稅的主要對象是去炒高端房價的那些人,所以說征收房產稅的主要對象就是以豪宅為主。2023年的時候,國務院的常委員會確定了一個“國五條”,那這個國五條就是五項房地產調控的政策措施。從那年開始整個國家也是發出了對房市收緊的一個信號。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來了,說要做好房地產稅立法相關工作,那么房地產稅,從這個時候也開始頻繁地出現在兩會上,后來第五年房地產稅法,第一次就進入了中國人大立法規劃里面,這時候國家已經開始準備立法了。

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又提出了說要穩步地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就一步一步地在加快腳步要做這件事了。那么國家為什么要征收房地產稅?真的是因為我們國家的房價,那是蹭蹭地直往上竄了,太高了。而且隨之而來的還有大量的炒房客,投機客,他們的行為嚴重擾亂到了房地產市場。

所以說,咱國家多次出臺說要堅守房住不炒的理念,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如果適當地征收一定的房地產稅,是不是就讓那些炒房者,多套房的擁有者,他能增加保有房子的成本。而且也會抑制大家對房子投資的需求。從而有效地控制住炒房的亂象,重新地調節社會財富的分配,讓那些有多套房的富人多交點稅。那么對于政府來說,其實收房地產稅,有利于當地稅收體系的健全。

像以前很多地方政府他太依賴賣地了,而且土地利用率可能也不是很高。多出臺房地產稅之后,會促進他們經濟結構的完善,或者說提高當地的土地利用率,不過房地產稅立法或者說實施,也是有一些困難的,不然為什么提了這么多年了,也是在不斷地積累經驗,不斷地總結,想辦法,房地產稅如果說出來的話,那在短期內肯定會對市場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我們國家更希望他是一個平穩的過渡。需要一個緩沖。

因為我們要保障的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所以說有以下五個問題,需要提前考慮好了才行。第一個,就是首先你認定這個房屋的價值,也就是說你收費得有個依據,你要定制一個合理的稅率,稅收的制度,而且稅收制度得明確合理。包括這個房子的價格怎么評估 ,都得有個說法,如果說你這個稅收得太少了,那起不到稅收效果。

不疼不癢,如果這個稅收得高的話,那是不是就會抬高了二手房的價格?不能擾亂到了二手房的交易市場。

第二個,怎么樣保障房產持有者的合法權益。什么意思?就是?收手?房地產稅可以,但是得適度。因為對于很多房產的持有人來說,你給他增收的一項費用,那就無形中增加了他的成本,增加了他的開支。所以說他考慮收房產稅的時候,想想怎樣去避免傷害到大部分人合理的那部分需求,這個度一定要掌握好,這是一個需要長期考慮過磨合的問題。

第三個就是房地產稅在征收中,他其實有許多的技術問題的。比如說你不動產信息的登記,是不是準確,是不是完整的,還有房子的評估,它的頻次是怎樣的,還有你這個是否能反映市場的真實價格?而且征收房地產稅,你還得考慮成本問題,你不能到時候一頓收之后,結果還不能覆蓋你的成本。這個是地方政府需要去考慮的問題,不能你?收了?一頓發現,反而地方財政的負擔加重了。

那第四個就是你考慮會不會對租房子的市場造成一定的影響?你看假如說房地產稅出來了,那么在短期內肯定就會造成房子的價格出現一定的下跌,有一句話說得好,就是買漲不買跌,如果房子出現下跌趨勢的話,誰還會買房?買房子的需求會大大的降低。那么很多套房的持有者,他空房子就閑在手里了,賣不出去了,而且你放在手上的話,還要交很多的房產稅,那是一個不小的負擔。所以說這部分人會不會把這個壓力轉移到租房者的身上。他把房子租出去,變相地讓租客替房東承擔房地產稅的?一個?負擔。

第五個需要考慮的就是你這個房地產稅出來了,你不能光有說法律,那沒有用,你得有相關的落實和監管。比如說看看這個房地產的稅率是否是清晰明確的,看看他是否一項一項都具體給你列出來,非常地詳細。而且你總得對于那些遲?繳?的,或者是漏?繳?的人有一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吧,比如說是否要繳納滯納金等等的。你都得有一個說明,不然光有法律沒有監管,他的執行力度不是很強。還有就是在房地產稅加劇的情況下,會不會有人提前害怕多交錢,就是先把房子安排好,給自己的親人朋友進行代持避稅?那么這個問題要合理想好了,不能出現什么漏洞,讓別人鉆了空子。那么關于房地產稅的試點大家是怎么看待的?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