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生活壓力大,養房子、車子、孩子、老人都需要錢,許多人就感覺工資不夠用,經常在工作之余還會找份兼職,但是兼職合同該怎么簽?兼職收入應該按工資、薪金還是按勞務報酬算個人所得稅?今天我們就一起來探討這個問題。

一、如何區分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

國稅發〔1994〕89號第十九條有明確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這條規定比較清楚,其實就是活可以一樣干,最重要的還是看有沒有簽勞動合同或者交了社保啥的形成實際雇傭關系,否則獲得的收入就是勞務報酬。

二、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計算個稅時的差異

簽兼職合同時經常是可以選擇合同類型的,那么兼職到底該簽什么合同好呢?

有人就會很奇怪我提出的這個問題,因為他們覺得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現在不都是并入到綜合所得匯算了嗎?雖然預繳時確實還是有區別,但每年匯算時都一起算了,無論按哪項所得繳稅,最終結果不都是一樣嗎?

我這里要說,還真的不一樣,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對勞務報酬所得收入額的確認有專門的規定,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工資、薪金所得并沒有什么減除的規定。

舉個例子, 2023年個人甲取得10萬的兼職所得,按勞務報酬,年度匯算時甲把8萬元并入綜合所得就可以,但如果按工資薪金,甲就要把10萬元都并入綜合所得。假如甲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時適用的稅率是30%,那么按勞務報酬要比按工資薪金節約2萬元*30%=0.6萬元的個稅。而且如果匯算時適用的稅率更高,或者因此造成了稅率跳檔,差距會更大。

三、小結

我們都知道增值稅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稅,所以對個人來說,如果規劃好,一年的兼職收入在180萬以下,按勞務報酬并不會比按工薪多出增值稅,但同樣金額不同類型的所得,算出的個人所得稅差的可不是一星半點,所以兼職合同怎么簽,還是值得好好規劃的。

本文相關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