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房屋所有權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居間方(委托代理機構):銅陵市東郊聯(lián)盟新苑中介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區(qū) 用于 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權證字號為 ,共有權證號 ,共有權人 。房屋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

包括設施和物品(明細如下)

房屋移交給乙方,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移交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說明該房屋的下列情況:

1、抵押情況:

2、出租情況:

第三條 甲、乙雙方委托居間方協(xié)調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為保證合同的正確履行,乙方均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用房產證交中介作抵押,合同履行結束后,余款退還乙方。

第四條 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第五條 乙方簽訂合同時向中介交納50%中介費,余款待房產證過戶時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如

甲方違約,則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若乙方違約,則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不能正常產權過戶(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中介費和過戶中發(fā)生的所有稅、費)。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

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屋價款的千分之 的違約金。

第七條 在辦理房地產交易、登記手續(xù)時,國家規(guī)定的稅、費由————

第八條 房屋權利轉移前,未支付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yè)管理等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xié)議書以三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居間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如履行過程中,在何種情況下,具有合同

解除權)。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居間方(簽章):

經紀人(簽章):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