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遇到勞動仲裁時,感覺為什么要花費那么長的時間?相關法律上說的最長60天是擺設?在這里,我們看下標準的勞動仲裁流程和時間節點是怎么樣規定的,您所在城市的勞動仲裁委能做得到嗎?

第一、能夠去申請勞動仲裁的情形有這些。

1、沒有勞動合同,需要確認勞動關系;

2、勞動合同的訂簽訂、執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在這個過程中發生爭議的;

3、公司辭退、辭職過程中發生爭議的;

4、對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待遇等發生爭議的;

5、對于勞動報酬、工傷待遇、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發生爭議的。

第二、勞動仲裁委可以先組織調解:

這是貫穿整個勞動仲裁過程中的,畢竟調解達成一致是最便捷的,并且由勞動仲裁委出具的調解書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公司不遵守,員工可以直接去起訴。

當然,公司和員工雙方也有權不同意調解,從而繼續走勞動仲裁流程,這是雙方的權利。

第三、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并提交相關資料

一般在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如果有證據,也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請,并且按照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對應份數的材料,也就是勞動仲裁委要一份,然后被申請人各一份,我們全部交給勞動仲裁委,然后由他們送達給被申請人。

那么員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這些。

1、勞動仲裁申請書,要寫明仲裁請求和詳細的事情經過和理由;

2、員工的身份證和復印件;

3、如果委托他人代理,還需要提交《授權委托書》等等;

4、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社保繳費記錄等等;

5、證明仲裁請求的證據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工資單、工資流水、考勤記錄、工作聊天記錄、被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等。

其中對于勞動仲裁申請書,有的地方有模版,有的地方沒有規定模版,但必須要包括以下這些內容。

1、員工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公司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勞動仲裁請求,以及對應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目錄、證據來源、證據所要證明的目的。

第四、勞動仲裁的申請和受理過程是這樣的。

1、勞動仲裁委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請材料后,給員工出具收材料的回執,然后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如果不予受理,要給員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員工不服的,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如果受理了,要給員工出具《受理通知書》,并將員工的勞動仲裁申請材料依法送達給被申請人(公司)。

4、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10日內提交答辯書。

5、勞動仲裁委應當將公司的答辯材料提前送達給員工一份,或者安排合理的時間進行證據交換。

6、在規定時間內出具《開庭通知書》,并送達給雙方,這個環節根據勞動仲裁委根據開庭排期來安排。寫明仲裁庭審組成人員,送達給員工,并告知員工有權可以對庭審組成人員可依法申請回避。

第五、勞動仲裁的開庭和裁決過程是這樣的。

1、最遲在開庭5日前,將《開庭通知書》,包含開庭時間、地點,通過書面通知送達雙方當事人。申請人(員工)無故不出席,按照撤回仲裁申請處理;被申請人(公司)無故不出席,不影響開庭,可以按照缺席裁決。

2、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結案;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5日,也就是總共60日內要結案。

第六、勞動仲裁的裁決結果是這樣出來的。

1、如果在開庭結束后,裁決結果出來前,勞動仲裁委通過調解,讓雙方達成一致,那么出具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2、如果開庭結束后,仍然無法達成調解,則讓雙方核對庭審記錄,并在上面簽字,然后等待裁決結果;

3、如果是終局裁決,員工不服裁決結果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公司如果認為裁決結果有問題的,可以在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裁決。

4、如果不是終局裁決的,公司和員工雙方均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超過這個時間不起訴,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總而言之,如果我們搞懂整個勞動仲裁的流程和時間節點,就知道在什么時間做什么事,不至于一頭霧水、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