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是什么意思?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實際接受遺產的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稱為轉繼承人。

轉繼承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也適用于遺囑繼承;另外,轉繼承不受次數限制。只要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且沒有明示放棄繼承權,就有權主張遺產分割,因此,在遺產分割前被繼承人死亡的,可以一直轉繼承。

代位繼承與轉繼承有什么不同?

由于轉繼承與代位繼承都是在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死亡的條件下產生,現實生活中容易搞混。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兩者適用的條件與時間不同。轉繼承適用的前提是繼承人后于被繼承人死亡,未實際取得遺產前;代位繼承適用的前提是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且為被繼承人的子或女。

2、兩者適用繼承的范圍不同。轉繼承既可以發生于法定繼承之中,亦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和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等多種場合。代位繼承只能適用于法定繼承之中。

3、兩者適用的主體不同。被轉繼承人為享有繼承權的全體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享有轉繼承權的人,通常都是被轉繼承人的若干法定繼承人,不限于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而被代位繼承人僅為被繼承人的子女;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4、兩者的客體不同。轉繼承的客體為被轉繼承人未能分得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的客體是被代位人不能取得的應繼份。

5、兩者的繼承權利與義務不同。轉繼承引申出兩個層次的遺產繼受關系,轉繼承人所繼承的是被繼承人的權利義務,同時還會發生其繼承繼承人繼承的權利義務。代位繼承則是單一的遺產繼受關系,代位繼承人代替被繼承人所繼承的,只是被繼承人繼承的權利義務。

6、兩者應繼承份額的歸屬不同。轉繼承中可發生被轉繼承人的應繼承份額歸其配偶共有的情形;代位繼承中被代位人期待的應繼份則均歸代位人,不發生與被代位人的配偶共有問題。

吳澤群律師補充:

轉繼承要注意什么?

注意:審查是否屬于轉繼承糾紛。

審查糾紛是否符合轉繼承的法律要件:

1、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死亡。

2、被轉繼承人在前述的時間內死亡,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

3、轉繼承人繼承被轉繼承人應繼的遺產,在法定繼承中,為被轉繼承人應繼承的被繼承人的應繼份額;若被轉繼承人為遺囑繼承人,其依合法遺囑有權繼承的遺產由轉繼承人承受。

4、轉繼承是兩個直接繼承的連續,是由被轉繼承人繼承后又轉由轉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的遺產,具有連續繼承的性質。

5、轉繼承不僅存在于法定繼承中,而且存在于遺囑繼承之中。因為轉繼承發生在繼承開始之后,無論法定繼承人還是遺囑繼承人在此時都已經取得了遺產繼承權,當他們此時死亡,其應繼遺產份額都可轉歸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6、轉繼承人的范圍包括被轉繼承人的所有繼承人,不僅包括原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還包括其他法定繼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們可以依照各自的繼承順序或原繼承人生前遺囑的指定,參加轉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