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數申報怎么申報蘇州(如何社保基數申報)
一年一度的繳費基數申報即將開始啦!
繳費基數申報直接影響職工當年度繳費基數、職工工傷待遇等,關乎每一位員工的切身利益,請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完成申報哦!
一、申報時間
2023年5月6日至6月30日。
二、申報對象
紹興市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他單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原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三、確定方法
用人單位2023年度繳費基數按其職工本人2023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精確到元)據實申報。其中月申報工資高于繳費基數上限的,繳費基數按上限標準確定;月申報工資低于繳費基數下限的,繳費基數按下限標準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金額待全省2023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另行通知)。
注意啦:
2023年起社保繳費基數年度從每年7月至次年6月,調整為自然年度(當年1月至12月),因此系統會對各單位申報的繳費工資自動做“上封頂、下保底”處理(上封頂、下保底金額另行通知各單位),啟用個人新繳費基數,并做好當年啟用前所屬月份的補收、補退工作,與啟用當月的基金收繳一并結算。各用人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個人繳費基數明細以及補收補退數據。
四、申報方式
申報方式具體有2種:
1、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網上申報系統,選擇“參保個人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核定”事項。在“繳費工資申報方式選擇”批量導盤或者按人錄入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繳費工資)匯總表》,申報2023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工資。
2、窗口申報。暫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用人單位,可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鄉鎮(街道)社保平臺開通的申報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下面社保君以“浙江政務服務網網上申報系統”為例,進行本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操作示范:
用人單位通過瀏覽器搜索“浙江政務服務網官網”(http://www.zjzwfw.gov.cn),將定位改為紹興市:
選擇【部門服務】-【市人力社保局】
頁面跳轉后,拉到最下面,
點擊【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
用人單位可通過“法人登錄”,填寫用戶名和密碼或者“法人數字證書登錄”途徑登錄網上申報系統
進入系統后,點擊【參保個人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核定】
選擇批量導入或者是按人錄入(單個),申報材料中帶*標記的申報表必須需要上傳PDF或者是圖片格式(如jpg/png等),上傳后點擊下一步
(一)選擇“批量錄入”的,點擊下載模板,在模板中輸入要填寫的信息,保存后,點擊頁面上的導入,系統會自動校驗信息,數據都檢查無誤后點擊下一步,即可提交。
注意:導盤中填入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后(請不要變更格式盤的其它內容、只填“上年度月工資收入”欄),在“繳費工資文件導入”中“導入”加載文件。若在提交后發現錯誤,可單獨申報錯誤人員新基數。
(二)選擇按人錄入(單個)的,填寫需要錄入的人員信息,無誤后點擊下一步提交。
注意事項
1、逾期未申報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依據《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規定,將按該單位職工上年繳費基數的110%和繳費基數上、下限金額調整確定。
2、網上可供下載的《職工工資收入(繳費工資)匯總表》為該單位2023年12月底的在職繳費人員,基數啟用規則如下:
(1)2023年1—6月份已離開本結算單位的中斷掛帳人員、終止繳費人員(包括已轉移人員和已進行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人員)繳費工資申報后不會啟用新基數;
(2)2023年1—6月份在同一結算單位下辦理本地轉移的人員,因啟用新繳費基數而產生的補收補退金額,向此人員現在所在基本單位結算;
(3)如參保人員2023年度的繳費基數和2023年度相同,也需再次申報,申報基數不能為零;
(4)2023年1—6月份新參保人員系統將自動根據參保時申報的繳費工資按規定進行封頂保底。
3、2023年度繳費基數啟用后不再受理繳費工資的申報和調整業務。各用人單位在繳費基數啟用后,可在網報系統的“職工花名冊”里查詢本單位職工2023年度的繳費基數。
4、繳費基數的申報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用人單位務必按實、及時申報,不得瞞報、弄虛作假,單位申報的繳費工資需經參保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參保地經辦機構將適時對用人單位實施稽核,對拒不按規定申報和少報、虛報、瞞報繳費工資的用人單位,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責令限期重新申報,逾期不申報的,將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注意事項
“參保個人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核定”模塊會在繳費基數申報開始時開放,用人單位在操作網上申報過程中,如遇涉及業務問題,可咨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
市本級:0575—81162921
/81503569(機關事業)
越城區:0575—85736120
柯橋區:0575—84116931
上虞區:0575—82412333
諸暨市:0575—87113762
嵊州市:0575—83278012
新昌縣:0575—86240010
供稿:市社保中心 章澤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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