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和自動離職有什么區別(辭職自動離職有什么影響)
解除勞動合同與辭職和自動離職三者有什么區別?
它們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兩點:
1、運用主體不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運用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而辭職、自動離職的運用主體只是勞動者。
2、適用原因的性質不同:解除勞動合同適用的原因是雙重性質的,既有懲罰性的,又有非懲罰性的。而辭職不具有懲罰性,自動離職往往是一種違法行為。
工作幾天不干了需要寫離職報告嗎?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30天時間到了,無論單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勞動者都可以離職。
合同到期還需要辭職嗎?
合同到期不需要辭職,勞動者合同到期選擇不續簽即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辭職的時候:選擇自離好,還是辭職好?
辭職最大的擔心就是辭職后的工資結算問題,一般企業單位都是不定天數的工資壓到次月發放,辭職者擔心的就是這筆工資的發放。一般來說,正常情況下沒有單位會為辭職員工不足一個月的工資問題產生矛盾,進而訴求于法律。
自離就是自行離職,屬于勞動者的單方行為,有點“無組織、無紀律”沒能按照規矩辦事,辭職就是按照勞動法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來辦理,屬于合法合理規的辭職,在辭職中涉及到的諸如工資、辭職證明等都有明確的做法,因為走的是正常渠道,做的事情是規范的。
自行離職有點授人以柄的感覺,用人單位可以以此為理由來扣發勞動者的工資。
自行離職看起來很光棍,但是有隱患
自行離職看起來很光棍,瀟灑的一甩頭就走出了公司大門,然而身后還是有事的,工資怎么辦?這就是自行離職的隱患一種。辭職的時候會有一個工資結算的問題,除非在工資上無牽無掛的可以瀟灑地走。
正常的辭職會有一個工作交接,而且正常辭職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也要有時間來緩沖,畢竟你走了崗位缺人是事實,需要時間才能夠招到人來填補空缺。
常規的工資發放都是次月發上月的,有一種工資被壓的現象,所以在正常辭職的時候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如期支付,否則出現責任和后果是用人單位的。但如果是自行離職的就會成為過錯方,用人單位是有理由依據合同或者相關的規章制度來進行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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