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找不到人,不來出庭怎么辦?

被告是否出庭并不影響你打這場官司,如果起訴了之后被告不來出庭,法院照樣可以缺席審判。只不過在聯系不上被告,被告沒有參加開庭答辯的情況下,你的證明責任會更高。此外,如果被告故意不收法院文書,不來開庭,會影響你的案件進度。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需要對被告進行公告送達,公告期60日,期滿后視為送達。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開庭傳票的時間是60天,公告判決書同樣需要60天的時間。

二、不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碼能不能起訴?

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起訴一定需要有對方的身份證號,但起訴需要有明確的被告信息。假如你沒有對方的身份證號,能提供對方的姓名、家庭地址或者電話,能夠確定到具體的人,也是可以起訴的。不過這個要跟法院具體溝通,因為不同的法院對被告信息的提供要求可能不同。

三、打官司要花多少錢?

如果你委托律師打官司,除了律師費以外,原告起訴還需要向法院繳納訴訟費、保全費(如果需要向法院申請保全,查封對方名下的財產)以及根據案件需要涉及到的鑒定費、公告費等,一般是工程類、人身損害類或者對證據真偽進行鑒定的,才會涉及到鑒定費。所以一般情況下原告主要向法院提交訴訟費和保全費。

四、多長時間能拿回錢?

這是個不太好回答的問題,也經常有當事人問這個問題。為什么不好回答,因為打贏官司和拿回錢是不可以并論的兩個問題。能不能拿回錢,什么時候能拿回來,主要看被告有沒有支付能力,說白了,他有沒有錢還。

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收到起訴材料,符合起訴條件的,在7日內立案。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三個月出判決,如果適用普通程序的六個月出判決。二審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不過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的訴訟壓力是比較大的,很多法官忙不過來,具體的訴訟時間還是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

如果前面的訴訟程序做的好,有保全到對方的財產,勝訴后就可以依照程序拿回錢。但如果被告名下確實一點錢也沒有,只能通過執行把他的銀行卡或者財產凍結,等什么時候有錢了,法院會通知你,將錢款劃扣給你。

沒錢打官司?法寶在線墊資訴訟,勝訴才收費

總的來說,在傳統訴訟模式中,有兩種普遍存在且難以避免的風險:

①當事人勝訴,但被告財產因各種原因無法執行,收不回欠款還支付大額訴訟費用,“贏了官司輸了錢”;

②當事人敗訴,無法收回欠款,還支付大額訴訟費用,“輸了官司輸了錢”。

針對于此,為了解決當事人的痛點,法寶在線特為當事人量身打造“墊錢打官司”的訴訟服務:即為當事人的訴訟活動提供資助,墊付訴訟過程中涉及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所有費用,通過“先打官司后收費”的方式,根據最終回款結果獲取回報,為當事人減少訴訟風險,規避費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