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界定違建?有何舉報途徑?

答: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就是違法建筑。常見的違建形式有:在陽臺上、天井中搭設的封閉性或局部封閉性的建筑物、構筑物;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區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墻的建筑物、構筑物;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等等。

發現違建,可撥打12345,或聯系城管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對逾期不拆除或者拒不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的當事人,城管執法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其違法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可以通過政府網站、報紙、微信公眾號等,以公告等方式依法向社會公開。當事人為企業的,還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