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律顧問一年多少錢(深圳法律顧問一年多少工資)
常年法律顧問的計費方式主要有計時收費和打包收費兩種。
常見的是打包收費,計時收費不太符合中國人的消費心理和消費習慣。
哪一種計費方式更好些呢?我們又該如何說服客戶做出選擇呢?其本質是律師和客戶之間玩的一個人性的游戲。
下面的分析,是 上海申同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楊林兵律師 給青年律師的一些參考。
第一部分 計時收費的特點
一、一小時多少錢,有爭議。
客戶很容易將律師的單位小時收費與按天計酬的工人比較,甚至會與自家保姆比較,建筑工人每天500元,保姆每小時40元,律師每小時2000元,無論從哪個角度算都覺得貴。
其實,律師每小時收2000元是不貴的,一個歌手唱一首歌幾分鐘動不動就10萬元。要知道,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律師也是一樣,平日里要做很多努力和積累。造成這種困惑的原因,主要還是我們沒有知識付費的傳統,只有按勞動成果取酬的習慣。
開一個做被告代理人的庭,案件標的500萬,你按5%收費25萬,客戶會覺得很便宜,但是開庭只需要一個小時,如果你按一小時收費25萬,客戶一定覺得你瘋了。
法律消費,是心理消費,我們一定要明白這個道理。
二、到底應花多少時間,有爭議。
客戶是不太了解律師的作業流程的,當然也就不知道到底該用時多少。計時一開始,客戶的心里就感覺時鐘滴滴答答地響,銀子嘩嘩啦啦地花,所以,他就希望你越快越好。而事實上,慢工出細活,律師也希望多計時,一是為了質量有保障,二是也可以多收費。
三、哪些事情該計時,有爭議。
比如,路途該不該計時,閱讀相關資料該不該計時等,在律師看來,當然該計時,只要是與該工作相關的事項都該計時,但客戶一定不會理解你。
四、律師最寶貴的東西是時間。
我們來算一筆賬,如果按2000元/小時,每天八小時,一年250天,一年只能收費400萬,而事實上,不可能所有的時間都可以計費,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計費項目。人又不是生產線,不可能一摁開關就生產。我們可以明白,按計時收費,總收費是不會太高的。
很顯然,計時收費,很容易引起爭議,不愉快的居多,律師與客戶之間從一開始就容易陷入互相不信任、互相“算計”的狀態,人性的斗爭會很激烈。
第二部分 打包收費的特點
一、彼此信任度高,合作穩定性好。
律師會著眼客戶的未來,更愿意為了服務好這個客戶而去加強學習,關注他的產業政策,以期和客戶一起成長;同理,客戶有了穩定的法律服務提供者,可以有穩定的期待,合作共贏。
二、主觀上很容易促進客戶的的法律消費頻率,客觀上有利于客戶養成良好的法律意識。
“既然是打包收費,我就把你用充分了”,項目啟動,法律先行,以免吃不合規的大虧。計時收費模式下,本有問題想問,想想要收費,能不問就不問了,容易犯想當然的常識錯誤;打包收費,客戶一定會把律師用充分,用時越多,越省事、越合法、越安全。
有個有趣的現象:去酒店吃自助套餐,大部分人會死勁兒吃,每個菜都想嘗一嘗,最后撐得扶著肚子出來,那個滿足勁兒太幸福了;而自己去點菜吃飯,反而經常挑肥揀瘦,吃不飽,回家再吃泡面。
是一樣的道理。
三、打包收費,客戶很劃算。
對律師來講,如果不能帶來別的業務,反而不劃算。中小企業,顧問費一般5~10萬元/年,這在一個公司的財務預算里是非常小的數字。說實話,一年中,因為沒有律師參與而浪費掉的錢遠遠不止這些,既浪費了錢,又受了氣。生氣的時間,老板們能創造更多的財富,專業的問題還是要讓專業人士去做。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法律顧問是顧而不問的,被動的工作,老板不來電話,就不會讓老板的電話響起來,每年去顧問單位走訪兩趟,不咸不淡的和老板聊會兒天,這樣的工作,對律師、對客戶都是沒意義的。
法律顧問要主動而為,全面了解客戶,包括公司沿革、股東結構、公司治理、規章制度、主要高管背景、產業政策、同行競爭、股東商業意圖、股東興趣愛好、甚至類似企業倒閉的原因等等,了解越多,越能服務到位。 一個只會玩文字游戲、法律游戲的律師是不夠優秀的,更重要的是能提供決策參考,讓老板不犯錯、少犯錯。
有價值才會有價格,有價格才會有動力。
說來說去,都是人性的考量,青年律師在開發顧問單位時,不妨直面人性,將兩種收費方式的利弊、人性的自私,都坦誠地說出來,一定可以大大提高成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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