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全媒體訊(見習記者葉子蘭 通訊員范緒淵)明日起,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新法規定,今后,消費者在網上購買的食品出了問題,可以找網站先賠償,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最高處罰金額可達貨值的30倍,遠超現行的10倍。

昨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總工程師林幸華解讀新法稱,新法“重典治亂”是主導思想。對比2009年的舊版,新法確定了最嚴的監管制度,違法處理嚴懲重處是重大突破。

林幸華說,新法規定,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從重。一方面,食品違法由行政處罰優先變為追究刑事責任優先,涉嫌犯罪的直接由公安部門進行偵查,追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處罰額度也比過去大幅度提高,比如,對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違法行為,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定,最高可以處罰貨值金額10倍的罰款,新法提高到30倍。

此外,針對多次、重復被罰而不改正的違法行為,新法規定,一年內累計三次因違法受到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當前,網購食品、保健品交易量越來越大,但網購食品安全監管沒有明確的法規,糾紛不斷。林幸華介紹,新法將網購食品納入監管范圍,明確規定網站應當對入網者實行實名登記,發現入網者有違法行為的要予以制止,發現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應該停止交易服務。

新法規定,當消費者網購食品有問題時,在無法找到經營者的情況下,可以要求網站先賠償,不但可以要求賠償食品本身的價錢,還可以要求賠償受到的損失等費用。

此外,新法將一些特殊食品納入嚴格監管,如嬰幼兒配方奶粉、轉基因食品、保健食品等。規定嬰幼兒配方奶粉全程質量控制、出廠逐批檢驗,轉基因食品要顯著標識,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