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的賠償標準是多少(著作權侵權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音樂人吳向飛訴浙江衛視侵權,律師函已于6月28日發出。
此前吳向飛公開發表聲明,稱臺灣環球音樂侵犯自己的音樂著作權長達數年,他給陳奕迅創作的歌曲《路一直都在》,一年收入僅有271元。
吳向飛表示,他未曾授權環球在2008-2023年連續13年管理他的作品,環球非法向多單位出具授權文件,將他的作品授權他人用于商業使用,收取巨額版權使用費,長年隱瞞版稅,并且未向他支付。
而此件事環球侵權也只是表面。“最初的確只有環球一家侵害我的著作權,但當環球開始授權多家單位使用我的作品時,性質就發生了改變,一家侵權變成了多家侵權。”
吳向飛介紹,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騰訊、網易等音樂播放器平臺侵權,均和環球有關。侵權主要原因集中在“版權審查失責”,即:沒有核實版權管理單位是否得到了著作權人的授權,就以版權單位出具了授權文件為由,開展一些列商業活動。
而浙江衛視就是第5家侵權單位。吳向飛介紹,浙江衛視在未取得他本人合法授權情況下,將他寫給陳奕迅的作品《臭美》,用于電視綜藝節目《中國新歌聲》商業使用。除此之外,浙江衛視還授權愛奇藝等視頻網站及視頻APP,播放沒有取得合法詞曲版權的電視綜藝節目,再度侵害作者的著作權。“不管是環球還是浙江衛視,包括愛奇藝、QQ音樂,均沒有《臭美》這首歌完整的著作權合法授權,但這4家單位通過我寫的這首歌,均獲得了商業利益。”
吳向飛說,在發律師函的時候,還出現了一個插曲:浙江廣電兩個接受律師函的郵箱,均自動退回了律師函的電子版本。但紙質律師函已于6月28日通過EMS寄出。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聯系了浙江衛視相關負責人,但截至發稿還未有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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