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李慧 濟寧報道

近日,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四部門發布《關于開展遺產管理人辦理不動產公證繼承登記工作的通知》,將《民法典》確立的遺產管理人制度具體應用到不動產登記工作中,該項工作的開展將極大簡化非公證繼承的辦事流程,降低辦事群眾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這是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10月份繼政府購買繼承公證服務政策實施后,推出的又一項不動產登記惠民政策。

根據《通知》要求,遺產管理人和取得不動產權利的繼承人共同作為申請人申請非公證繼承登記,其他同順序繼承人共同到場,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無需到場,且無需提交第二順序繼承人相關資料。所有應到場繼承人可以先現場推選遺產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只留遺產管理人和取得不動產權利的繼承人辦理業務,減少其他繼承人集體現場等待時間,減少其他繼承人在承諾書、放棄證明、具結書等文件上反復簽字。

《通知》還作了積極創新和探索,對于人民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的,由遺產管理人和取得不動產權利的繼承人直接申請登記,無需其他繼承人到場;對于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的,則可直接申請將不動產登記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集體所有制組織名下?!锻ㄖ穼^承登記中的告知承諾制作了強調,為辦事群眾申請不動產非公證登記提供更多便利;對遺產管理人公證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減少公證時間辦事流程公布!濟寧市不動產非公證繼承登記工作再提速,將進一步提升辦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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