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公證還需繼承權公證嗎,遺囑繼承需要繼承權公證嗎
《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遺囑公證還需繼承權公證嗎,遺囑繼承需要繼承權公證嗎,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本文的意思是:遺贈扶養協議為第一優先,遺囑次之,兩者缺失按法定繼承處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第一順序沒有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本法所稱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后代與代位繼承有直接關系。一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一般應當相等。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可能不平等。
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的聲明。期滿未注明的,視為放棄遺產。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共有的財產分割為分割遺產的,夫妻共有財產的一半歸配偶所有,其余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遺囑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后對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制度。
遺囑繼承權是指被繼承人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遺囑繼承權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序證明遺囑繼承
人具有繼承被繼承人合法財產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活動。
遺囑繼承權的實現應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被繼承人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并死亡;二、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也沒有放棄繼承權。
遺囑繼承的權利范圍由遺囑人在遺囑中規定,遺囑繼承人是法定繼承人的一個或者多個。超出法定繼承人范圍的不是遺囑繼承而是遺贈。
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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