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篇》3:股份如何分配最好?
《公司法》要求必須2個及以上的人才能成立有限責任公司。那么股份如何劃分好呢?現實中經常出現51%比49%、50%比50%、平均股份、或者股份很分散的情況。今天就以上各種情況進行分析,看有些什么問題?
51%比49%和50%比50%的情況多半出在2人勢均力敵的狀況下,看起好像比較合理,但這種模式不太穩定,不利于長遠發展。創業之初問題一般還不大,時間久了,2人的意見分歧會加大,51%比49%還好點,如果是50%比50%則完全有問題,必須禁止的!2個人容易因意見分歧而鬧翻。但51%的人長期強勢的話,49%的人會覺得憋屈,也不太利于合作。
平均股份、或者股份很分散,是在沒有一個絕對的有威望的領頭大哥的情況下產生的。可能大家覺得這樣民主選舉,舉手表決,少數服從多數也比較好,有民主氣氛。但現實情況是,容易出現拉幫結派,議事不決,拖延戰機的情況。商場如戰場,商機瞬息萬變。團隊如沒有一個絕對的權威,很難快速作出決斷。何況多數情況是:真理往往剛開始是掌握在少數人手里的!如果相處久了產生個人矛盾,還容易出現因反對而反對的狀態。
所以,最佳的股份分配,應該是有一個有絕對權威的帶頭大哥占有大股份,而其他的股東則是因信任大哥的追隨者。這樣的股權結構就相對比較穩定。具體到比例上面,有3個關鍵數據很重要:34%、51%、67%。為什么呢?這3個數據有不同的重要意義!
以下我們是對帶頭大哥說的話。
34%叫生命線,是在股東人數較多,股權相對分散的情況下,大股東所持有的最低股份比例。34%雖然不能讓你完全掌控公司,但可以確保你在重大事項表決時,有一票否決的權利!
51%叫相對控股權,除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外,你可在一些日常經營方面作最后的決斷和拍板。
67%叫絕對控股權,你可以在符合《公司法》的范疇內,作出所有的決定,而不怕任何人的反對。
當然,不管你有多少的控股權,在處理人際關系和議事方式上還是要講究技巧和方式方法,為人要謙遜。但有一點,很多人不明白,獨斷,是企業老大必須擁有的權利和氣質。這個話題,以后有機會再慢慢討論。
作為帶頭大哥,當無法實現34%的股權時,又如何確保自己對企業的控制權?我們將在以后的文章中,再作專題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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