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說法 | 海華永泰(重慶)律師事務所:門面房遇上了房屋滲水,業主拒繳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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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主持人安琪嘉賓尚曉寧
內容回顧
案例一
門面房遇上了房屋滲水
業主拒繳物業費
可以通過此方式“維權”嗎?
俗話說:一鋪養三代,擁有一間商鋪作為家產,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兒,可某小區商鋪業主劉先生卻是滿腹心事,怎么也高興不起來。原因是他的商鋪一直存在頂樓漏水、門外地磚破損、空調外機支架腐蝕等一系列問題。經營多家商鋪的他,為了房屋漏水的事沒少跑過路,想動用房屋維修基金來進行維修。在多次向物業公司報修后一直無人處理,問題始終被擱置。劉先生便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該小區物業公司多次要求繳納物業費無果后,一紙訴狀將劉先生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劉先生支付三年物業費及利息。
為徹底解決矛盾,承辦法官決定直抵現場,一探究竟。
在劉先生的指引下,法官來到樓頂現場勘查,室內洇水問題嚴重,且商鋪頂樓保溫層存在裂縫、風化、脫落等跡象。
“案涉房屋系2005年建造,因使用年限較長,屋頂滲漏情況的出現不可避免,確實應予以維修,沒有維修也是有原因的?!蔽飿I公司表達了其推在動維修事項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原來,屋頂維修需動用業主維修基金,且維修基金需經公用部位涉及的相關業主簽字確認才可獲批,但物業公司與相關業主多次溝通,都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有的業主認為不需要維修、有的業主認為維修基金不應用在此處、有的業主聯系不上。物業公司也出示了申請維修基金的相關報批手續。
為妥善化解矛盾,承辦法官張瓊、法官助理彭飛邀請了案涉小區業委會主任在糾紛現場參與調解,從訴訟成本、鄰里和諧、服務質量等角度積極引導,經過耐心細致溝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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