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見代理這種法律關系往往是在企業發展過程不知不覺形成,一旦形成就會把企業拖入莫名其妙的糾紛,給企業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于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代理行為。

表見代理實質上是無權代理,是廣義無權代理的一種。

《合同法》第49條規定的,“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我國《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國適用代理制度的最基本法律依據。

通過表見代理的概念和立法規定,可知它應具備以下構成條件:

表見代理構成條件

1、須行為人無代理權

無代理權是指實施代理行為時無代理權或者對于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無代理權。如果代理人擁有代理權,則屬于有代理權,不發生表見代理的問題。

2、須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的事實或理由

這是成立表見代理的客觀要件,這一要件是以行為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某種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聯系為基礎的。

這種聯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應依一般交易情況而定。

3、須相對人為善意

這是表見代理成立的主觀要件,即相對人不知行為人所為的行為是無權代理行為。

如果相對人出于惡意,即明知他人為無權代理,仍與其實施民事行為,就是去了法律保護的必要,故表見代理不能成立。

《民法通則》第66條第4款規定,相對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相對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4、須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的民事行為具備民事行為的有效要件

表見代理發生有權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見代理應具備民事行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等。

如果不具備民事行為的有效要件,則不成立表見代理。

在構成表見代理的情況中,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往往與本人具有過失有關,但表見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觀上有過失為必要要件,即使本人沒有過失,只要客觀上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依據,即可構成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的特征表現

①行為人實施無權代理行為。

即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

②相對人依據一定事實,相信或認為行為人具有代理權,在此認識基礎上與行為人簽訂合同。

相對人依據的事實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被代理人的行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為人以本人名義訂立合同而不作否認表示;其二是相對人有正當的客觀理由,如行為人持有單位的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等。

③相對人主觀上善意、無過失。

既然屬于一種無權代理,本應由無權代理人自食其果方為允當。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由于被代理人的作為和不作為,制造了代理權存在的表面現象,并且引起了善意相對人的信賴,后者的利益關系到市場交易安全的問題,相對人可以基于表見代理對被代理人主張代理的結果。

表見代理的防范

01

提高項目經營管理者的法制觀念,依法辦事

企業和項目部門卷入表見代理糾紛大多是由于經營管理者的法律意識不強引起的,也有的知道不符合法律要求,但出于利益驅動,心存僥幸,結果陷入表見代理的誤區。

提高法制觀念,依法操作對企業和項目來講非常必要。

02

提高經營管理者的法律素質,做到事先預防

除了法治觀念問題以外,表見代理與經營管理者法律素質不高、行為不規范有很大關系。

因此,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培訓,提高經營管理者法律素質,使他們能正確理解法律和充分認識自己行為的效果,依法辦理業務,避免業務對象產生誤解,對預防表見代理糾紛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03

建立企業證照和項目印章、空白介紹信的保管、寫到和使用的審核登記制度

證照、印章和空白介紹信具有象征持有人是企業或項目合法代理人的重要意義,因此盡量不要由用章單位和個人隨身攜帶外出使用。

如因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攜帶人應符合三個條件:一是攜帶人必須對企業忠實可靠;二是攜帶人必須對使用證照印章和空白信的行為后果有充分認識;三是攜帶人應當具有基本法律常識。

印章的有效管理,對于企業意義重大。

雖說盡量避免個人攜帶印章外出,但這不是最根本的解決方案,公司防范表見代理的法律風險,還是要從印章入手。

那么,有沒有完善的印章管理辦法呢?有!

章無忌企業實體印章智能管理柜,防亂用、可管控、還能實時監控!

如前面所說,若遇到特殊情況必須攜帶印章外出,攜帶人必須符合三個條件,在使用章無忌實體印章智能管理柜后,完全不用這么麻煩。

無論是公司內使用印章還是外帶用章,都需要用章人先在手機APP端申請,管理層審批通過后到柜體前點擊APP開柜按鈕,打開柜門取出印章使用并歸還。

若公司內用章,用章人需要在管理柜自帶蓋章板上蓋章,柜體上方配有高清攝像頭,用章人的取章蓋章還章整個過程都會錄制下來,連文件內容也可看清。

蓋章過程中,柜體上方屏幕會顯示警示文字,起到震懾作用。

除此之外,運用超高頻RFID和電子標簽對柜體內物品做綁定,物品名稱對應電子標簽唯一性ID和存放位置,違規挪用為申請物品會被視為非法操作,該人使用的APP會被鎖定,無法進行任何操作。

不管是拿錯、還錯還是多拿,都會有預警信息發送給相關授權者,無需擔心無人監管下的用章安全。

另外,如果是正規操作用章流程,當流程結束后,取公章、還公章的時間戳都會生成,同時對應申請使用人,便于后期追責到人。

需要說明的是,手機端可設置8級權限,自主添加權限分級和權限審批人,嚴格的操作流程和監控算法無漏洞可鉆。放心授權使用人自主操作存取和使用,無需其他人參與。

若外帶用章,則需要用到章無忌企業實體印章外帶智能管理盒,可以從源頭防控印章外帶風險。

印章外帶人員申請外帶時需要在APP端上傳公司審核同意簽署的文件電子版、填寫用章次數、用印地點等信息,管理層可實時監控用章情況。

另外,章無忌印章外帶智能管理盒還有GPS定位,無論是在衛星無信號的室內還是地下室等地方,都可以通過內置的NB-IOT物聯網數據上報定位位置點。

使用人從申請使用時間、外帶時間和行為軌跡、使用地點、蓋章內容、蓋章次數、歸還時間的所有行為數據均可備份APP/云端,方便查詢。

當然,NB-IOT物聯網模塊還可以在沒有GPS信號的地方自動切換上傳位置信息和數據,云端上傳的使用人行為數據3年內可以隨時調取查詢,追責到天、時、分、秒、人,精準鎖定用章人。

以上,就是關于表見代理的風險與防范內容,還想了解什么,記得留言呀。

資料來源:

[1]百度百科--表見代理

[2]如何防范表見代理的法律風險,李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