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最新版)
今天給各位分享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最新版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23修正)
之一條 民事關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
(一)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外國公民、外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無國籍人;
(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經常居所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
(三)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
(四)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關系的法律事實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
(五)可以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的其他情形。第二條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實施以前發生的涉外民事關系,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該涉外民事關系發生時的有關法律規定確定應當適用的法律;當時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確定。第三條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與其他法律對同一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商事領域法律的特別規定以及知識產權領域法律的特別規定除外。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沒有規定而其他法律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的,人民法院應認定該選擇無效。第五條 一方當事人以雙方協議選擇的法律與系爭的涉外民事關系沒有實際聯系為由主張選擇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條 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協議選擇或者變更選擇適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各方當事人援引相同國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適用異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當事人已經就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做出了選擇。第七條 當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的國際條約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該國際條約的內容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除外。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不能通過約定排除適用、無需通過沖突規范指引而直接適用于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四條規定的強制性規定:
(一)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
(二)涉及食品或公共衛生安全的;
(三)涉及環境安全的;
(四)涉及外匯管制等金融安全的;
(五)涉及反壟斷、反傾銷的;
(六)應當認定為強制性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條 一方當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關系的連結點,規避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人民法院應認定為不發生適用外國法律的效力。第十條 涉外民事爭議的解決須以另一涉外民事關系的確認為前提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該先決問題自身的性質確定其應當適用的法律。第十一條 案件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涉外民事關系時,人民法院應當分別確定應當適用的法律。第十二條 當事人沒有選擇涉外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也沒有約定仲裁機構或者仲裁地,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認定該仲裁協議的效力。第十三條 自然人在涉外民事關系產生或者變更、終止時已經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作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定的自然人的經常居所地,但就醫、勞務派遣、公務等情形除外。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法人的設立登記地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定的法人的登記地。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通過由當事人提供、已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的國際條約規定的途徑、中外法律專家提供等合理途徑仍不能獲得外國法律的,可以認定為不能查明外國法律。
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十條之一款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提供外國法律,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提供該外國法律的,可以認定為不能查明外國法律。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聽取各方當事人對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的內容及其理解與適用的意見,當事人對該外國法律的內容及其理解與適用均無異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確認;當事人有異議的,由人民法院審查認定。第十七條 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問題,參照適用本規定。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國籍國的法條有哪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適用國籍國法律,自然人具有兩個以上國籍的,適用有經常居所的國籍國法律;在所有國籍國均無經常居所的,適用與其有最密切聯系的國籍國法律。依照本法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經常居所地不明的,適用其現在居所地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信托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信托財產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關系發生地法律。第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第十九條 依照本法適用國籍國法律,自然人具有兩個以上國籍的,適用有經常居所的國籍國法律;在所有國籍國均無經常居所的,適用與其有最密切聯系的國籍國法律。自然人無國籍或者國籍不明的,適用其經常居所地法律。第二十條 依照本法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經常居所地不明的,適用其現在居所地法律。
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適用什么法律
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適用法院地法。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不包括該國的法律適用法。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查明。當事人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的,應當提供該國法律。 不能查明外國法律或者該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八條 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適用法院地法律。
涉外民事適用法司法解釋有哪些需要完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以下簡稱“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是我國之一部調整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問題的單行法,在我國國際私法立法史上具有深遠的影響。該法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貫徹執行該法,統一裁判思路,更高人民法院在廣泛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出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法釋〔2023〕24號《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司法解釋”)。該司法解釋于2023年12月10日經更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63次會議討論通過,并于2023年1月7日公布實施,共21條。現將其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于“涉外民事關系”的界定
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制定過程中,社會各界曾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如何界定“涉外民事關系”做出規定,法工委認為可以通過司法解釋在司法實踐中解決該問題,無需通過立法予以規范,且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立法例均無此規定。因而,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沒有對如何界定“涉外民事關系”做出規定。
既往的司法實踐中,我們一直根據法(辦)發[1988]6號更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178條的規定,認定“涉外民事關系”。該條規定:“凡民事關系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法人的;民事關系的標的物在外國領域內的;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的,均為涉外民事關系。”此外,法發[1992]22號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304條從程序法的角度對如何認定“涉外民事案件”做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或組織、或者當事人之間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或者訴訟標的物在外國的民事案件,為涉外民事案件。”可見,民法通則司法解釋與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對“涉外因素”的構成標準保持了一致,即從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法律事實三要素進行考量,只要其中一個要素涉外,即可以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或“涉外民事案件”。我們認為,從民事法律關系構成的三要素角度確定“涉外民事關系”是合理的。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僅僅從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考察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是對上述司法解釋的誤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之一章 一般規定之一條 為了明確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合理解決涉外民事爭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第二條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確定。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沒有規定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第三條 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可以明示選擇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有強制性規定的,直接適用該強制性規定。第五條 外國法律的適用將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第六條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外國法律,該國不同區域實施不同法律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區域的法律。第七條 訴訟時效,適用相關涉外民事關系應當適用的法律。第八條 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適用法院地法律。第九條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不包括該國的法律適用法。第十條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查明。當事人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的,應當提供該國法律。
不能查明外國法律或者該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第二章 民事主體第十一條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第十二條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從事民事活動,依照經常居所地法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依照行為地法律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適用行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繼承的除外。第十三條 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適用自然人經常居所地法律。第十四條 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組織機構、股東權利義務等事項,適用登記地法律。
法人的主營業地與登記地不一致的,可以適用主營業地法律。法人的經常居所地,為其主營業地。第十五條 人格權的內容,適用權利人經常居所地法律。第十六條 *** 適用 *** 行為地法律,但被 *** 人與 *** 人的民事關系,適用 *** 關系發生地法律。
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委托 *** 適用的法律。第十七條 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信托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信托財產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關系發生地法律。第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第十九條 依照本法適用國籍國法律,自然人具有兩個以上國籍的,適用有經常居所的國籍國法律;在所有國籍國均無經常居所的,適用與其有最密切聯系的國籍國法律。自然人無國籍或者國籍不明的,適用其經常居所地法律。第二十條 依照本法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經常居所地不明的,適用其現在居所地法律。第三章 婚姻家庭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第二十三條 夫妻人身關系,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第二十四條 夫妻財產關系,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第二十五條 父母子女人身、財產關系,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于保護弱者權益的法律。第二十六條 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第二十七條 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第二十八條 收養的條件和手續,適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收養的效力,適用收養時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收養關系的解除,適用收養時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涉外法律適用法是什么呢
涉外法律適用法:
1、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可以明示選擇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有強制性規定的,直接適用該強制性規定。
3、外國法律的適用將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涉外民事關系適用外國法律,該國不同區域實施不同法律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區域的法律。
法律依據
《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條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實施以前發生的涉外民事關系,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該涉外民事關系發生時的有關法律規定確定應當適用的法律;當時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確定。
《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條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與其他法律對同一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商事領域法律的特別規定以及知識產權領域法律的特別規定除外。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沒有規定而其他法律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 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涉及適用國際條約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之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九十五條之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之一百八十四條之一款等法律規定予以適用,但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條約已經轉化或者需要轉化為國內法律的除外。
《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涉及適用國際慣例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之一百四十二條第三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之一百八十四條第二款等法律規定予以適用。
《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的,人民法院應認定該選擇無效。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