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多朋友問過Amy,有些朋友想盡快拿到香港護照,但是不管通過哪種方式拿到的香港身份都必須滿足通常居住條件7年才能申請永居,申請香港永居有兩個前提:

簽證連續滿7年

滿足通常居住條件

所以想要順利轉永居,首先簽證不能斷簽,其次多創建與香港的聯系

7年期間都在香港工作、生活,轉永居基本是穩了,如果7年期間有離開香港超過183天的記錄就要解釋說明離港原因并提供資料證明。

通常居住是不是人在香港居住?

通常居住并不是人在香港住滿7年,申請人如果有離港時間長的記錄可以提供以下資料證明自己滿足通常居住要求:

1. 不在港原因

2. 在香港的慣用住址

3.與香港的聯系,比如水電煤等等

4. 家庭成員在香港的證明

5. 香港雇主委派到內地或海外工作的可以提供工作證明文件

6. 香港的流水或工資條

7. MPF或繳稅的證明文件

8. 其它:shopping、參與公益活動等等

很多港漂朋友有多段離港超過183天的記錄,但是不知道自己的離港原因是否合理,或者不知道怎么寫解釋信,更不知道怎么準備證明資料,在我香港永居組同事的幫助下成功轉永居,想年后回港核實永居的朋友問我,我們會先幫大家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