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產假工資、績效和生育津貼應該怎么處理?
員工產假期間,女職工交納生育保險符合相應年限要求的,屬于依法生育的可以享受住院費報銷和生育津貼待遇。
產假的天數是依據女職工特別保護規定,國家統一規定是98天。各省市在國家法定產假的基礎上,額外給予一定的延長假或獎勵假。比如河南省延長三個月,北京市只有一個月。全國最長的應當是西藏,產假長達一年。
法定產假期間有生育保險基金發放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待遇的標準是按照用人單位平均交費基數發放待遇。為什么不跟職工本人的繳費基數掛鉤?因為生育津貼不需要職工本人繳費,是對用人單位征收的,所以用人單位的平均繳費基數為待遇發放標準。
一般來說,生育的女性多數是比較年輕的,工資比較低,可能平均繳費基數比她們的工資還要高一些。如果我們發到手的生育津貼高,這么我們就賺便宜了,不需要給職工退回。
實際上大家注意,繳費基數并不僅僅是每月的應發工資,而且是包含了年終獎、加班費等一系列工資待遇的。
依據我們的女職工特別保護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降低休法定產假期間的女職工工資待遇。
因此,除了加班費之外,各種年終獎金,績效獎金,都要按照正常出勤發放。
機關事業單位一般是這樣處理工資待遇。正常做職工的工資表,工資表中額外有一欄叫做扣減生育津貼待遇。當扣減完畢之后,如果還有余額,那么就發放給職工,或者抵扣職工的保險、公積金和職業年金個人部分。
一般來說生育期間保險公積金個人部分還是要自己承擔的,一般是等待恢復上班之后額外補扣或者要求職工按時來交費。
這就是職工生育津貼的處理方法,希望能幫助大家。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