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產律師(上海房產律師費用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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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解決房產糾紛有名的律師哪家好?
咨詢是有償的,花費了律師的時間成本,這段時間他失去了對別人服務的機會,我們要清楚時間對律師來說是更大的成本。不管什么律所都有資深律師、年輕的律師,有責任心和不上心的律師,更好把重點放在律師本人身上而不是律所規模和人數上。國內房產糾紛做的比較專業的律師團隊,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北京的陳辰律師,具體不妨百度一下。
在上海地區,較為專業且出名的房產律師都有誰?
在上海地區都有哪些專業、比較出名的房產律師,那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陳博揚律師
陳博揚律師是來自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律師,這位律師是團隊的負責人,他的畢業院校很有名,素有5院4系之稱的西南政法大學,當年陳博揚律師以排列前茅的成績,通過了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獲取了律師資格。陳博揚洋律師是全國律師。檢委會會員,上海軍費法律咨詢高級顧問,華東刑辯委員會會員房產證一處里,研習課程專屬講師。在執業的過程中,陳博揚律師一直秉承著“正義,誠信,融合,信任”的精神,在業內享有好評和口碑。
徐純律師
徐純律師同樣是一名可以信任的律師,徐純律師是上海擇觀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和主任。她是上海市律師協委會的會員。多家新聞媒體曾經特意邀徐純進行采訪,人民法院等知名法律媒體都刊登過徐純律師所 *** 的案件。徐純律師一直以來著稱的都是高效務實的工作作風,多年以來徐純律師幫助當事人成功 *** 同時,這也是徐純律師一生的理想。辦理的案件申訴率總是遙遙領先。辦案風格精,準,快,可以快速的判斷各類疑難案件的癥結,剖析各類復雜法律關系,快速推進訴訟過程。徐純律師從事法律工作十幾年,在房產類糾紛有著濃厚經驗。
張譽律師
張譽律師也是比較有名的房產類律師,他曾經幫中海、萬科等大的房地產企業處理過很多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他還搭理過許多有關房屋質量問題的案件,經驗相當豐富,從他的合作經歷來說,我們可以看得出來這一個律師,還是比較有能力的可以信任。
上海房產糾紛律師哪家好?
要想官司勝訴,讓自己的利益更大化,律師的專業水平是最不可忽視的。除了有利的案件材料,還要找到經驗豐富有責任心的律師。國內房產糾紛做的比較專業的律師團隊,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北京的陳辰律師,專業又靠譜,可以去百度咨詢一下。
上海房產糾紛委托律師多少錢?
律師收費標準在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涉及到具體的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特別是對于不同訴訟階段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事務部門。
一、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錢?
律師收費標準并沒有在法律上進行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幾千元左右。如下可作參考: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6%;
6、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5%;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4%;
8、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3%。
目前,各地律師接手處理的案件收費不一。
上海房產律師王俊偉:業主 *** 記牢這9個熱點,也就成功了一半。
一、樓書廣告: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1.相信自己的眼睛。對該地段房子有購買意向,一定要實地勘察,了解一下你所關注的事項的真實情況。可以通過 *** 搜索獲取信息,必要時可以通過口頭、 *** 等方式向 *** 部門咨詢核實。
2.簽約時盡量爭取將開發商承諾、樓書等廣告內容作為合同組成部分,要求寫在合同中或者作為合同附件。如果開發商銷售人員不同意寫在合同,這也就再一次驗證了他們自己對樓書廣告也不相信,你更要小心謹慎。
3. *** 部門的處罰認定是很有效的證據。出現糾紛時,先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開發商虛假宣傳這一違法行為。
開發商利用廣告對房產銷售作虛假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規定,其行為構成了利用廣告對房產銷售作虛假宣傳,根據《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可以對開發商予以行政處罰。工商行政處罰決定生效后,可以坐實開發商銷售房產時的虛假宣傳行為。
4.充分利用樣板房的特殊性。2001年6月1日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1條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因此,對于按照樣板房購買的業主,如果合同沒有對實際交付的房屋在質量、設備及裝修方面與樣板房是否一致做出說明,那業主完全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樣板房標準交付。
5.開發商不怕做虛假宣傳。首先,虛假宣傳帶來的利益大,動輒千萬、上億,對開發商來說只要房子賣掉,有啥不敢干的呢;其次,違法成本低。虛假宣傳工商部門在認定構成虛假宣傳的情況下,也只是行政處罰,比如罰款幾十萬元;第三,宣傳內容被認定為合同內容的概率低。由于開發商的規避措施切實有效,實務中虛假宣傳認定為合同內容的概率很低,導致開發商在房產方面的宣傳肆無忌憚。
二、認籌與認購:新房不是你想買就能買
1.你敢賣,我就敢買。簽訂認購書時,要核實清楚開發商目前已經取得的手續、資質有哪些,更好在認購書中予以明確,比如該項目目前已經完成立項、規劃等審批手續,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證號)或者尚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如果以后出現問題,就可以抓住開發商的上述軟肋,掌握主動權。另外,開發商在沒有辦妥立項、規劃、報建等手續的情況下進行認購,有被認定為非法集資的刑事風險。
2.買還是不買就在一閃念。如果你已經確定要購買該房產,暫時停下來,做二次確認如果沒什么疑慮,就以定金的方式簽訂認購書;如果對購房還需要再進一步考慮、商量,就不要以定金的方式簽訂,可以換成訂金、保證金、預付款等,要給自己反悔留有余地。
3.反悔的兜底策略。如果小業主簽訂認購書、交納定金,然后反悔、不想購買了,建議按下面思路操作,才有可能退還定金且不承擔法律責任:
①必須按約定簽約時間到約定地點,找開發商工作人員商談簽訂合同事宜;
②提出將認購書約定的合同條款、樓書廣告、開發商承諾的條款等內容全部寫入合同或者作為合同附件,反復磋商的過程也要保留錄音錄像證據。
③若因主要條款雙方沒能取得一致意見,而導致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開發商應當將交納的定金如數退還。
三、茶水費和團購費:明明沒喝茶為什么要收費
1.有時候為了買房,茶水費、團購費不得不付。這筆費用一定要計算在整個房價中,相關承諾要有書面記錄,最差也要保留談話錄音。付款時要保留好轉賬記錄、收據等書面憑證,盡量不要以現金方式支付。
2.謹防錢房兩空。費用付了,如果沒有兌現之前的承諾,要求返還。如果不還,訴訟、刑事報案等各種救濟方式都可以運用,而且前期工作如果做的到位,追回的概率也會大大增加。
3.退費的兜底策略。如果所承諾的事項已經成功,你要求退費有失基本誠信;但是事情未達到承諾效果卻不退費,就沒有道理了。因此,退費要根據實際情況按下面思路操作,才有追回的可能:
①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防止被打擊報復。
②盡量不要涉及刑事犯罪,因為一旦人進去了,錢也就沒了。
③見好就收。比如你交了10萬元茶水費也搶到了自己滿意的房子,已經退你5萬了,這個時候你完全可以選擇放棄掉另外一半。
④費用更好交給開發商。無論茶水費、團購費還是服務費,盡量交給開發商,因為開發商是所有參與主體中最有經濟實力的一方。其他參與主體大多都是空殼公司,一旦出現問題,連人也找不到。
四、預售合同與霸王條款:合同越厚,對小業主越不利
1. 示范文本是格式合同,補充條款也是格式合同。開發商通常會提出,示范文本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制定的,不是開發商自己制定的為理由來抗辯示范文本不是格式合同。遇到這種問題,除了據理力爭反駁之外,作為小業主要提出補充條款同樣也是格式合同的意見。
2. 霸王條款是無效條款。霸王條款一般也隱藏在格式條款中,“霸王條款”屬于無效條款。根據《合同法》第40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且由于格式條款是預先擬訂的,法律也要求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這是一項義務。根據《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未履行合理的解釋義務且符合合同法第40條規定情形的,則該條款屬于無效條款。
3.主張格式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民法典對于格式條款規定,相對方可主張格式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減輕了合同相對方的訴訟負擔。按之前的規定,一旦認定屬于可撤銷的條款,往往會因為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間內,并未申請撤銷該條款,導致條款繼續有效。
4.謹慎選擇確認無效、撤銷、解除合同還是繼續履約。訴訟請求的確定,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勝敗,建議按以下思路進行:
①先從經濟利益、居住、投資、違約成本等角度來衡量房子是要還是不要?
②如果要就要選擇繼續履約加主張相應的違約責任。比如支付違約金、修理、更換等。
③如果選擇退房退款,則要嚴格區分無效、撤銷、解除的不同及難度,選擇與案件事實匹配的訴請。比如,一般情況下,繼續履約要比退房退款容易的多,那么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同時主張些違約金勝訴的概率就高很多。
5. 訴訟兜底策略:增加一項確認合同條款為格式條款的請求。同事在以合同條款為格式條款主張權利或者抗辯時,考慮到案件的復雜程度和難度,還可以再增加一項確認某項條款無效的請求,法院就會對是否支持該條訴訟請求做出明確的闡述,這樣也會對條款做出明確認定。
五、商品房的交付:盡量避免交房即 *** 的發生
1.交付的時間節點。不僅是利益享受和風險承擔的分界線,還是確定商品房保修期限、物業管理費交納與房產證辦理起算日的依據;
2.交房文件需要提供的一項也不漏。要求開發商出具符合交付條件的文件資料;
3.開發商強行交房,明確拒絕。開發商要求先簽字后驗房并沒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業主完全可以拒絕,而且開發商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向業主交付房屋。遇到此類問題時,業主要明確告知開發商損失擴大的后果,并且保留相關證據材料;
4.擅于借用公權力。向住建局、住建委等主管部門投訴,要求對其強行交房行為進行管理、制約。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未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或者對不合格按合格驗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5.提起要求交房的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開發商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交付房屋。
6.提防開發商動輒就調低違約金。逾期交房違約金數額從日萬分之五、萬分之二、萬分之一到總房款的萬分之一,不同的開發商會提供不同的合同條款,但萬變不離其宗,開發商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在違約時少承擔甚至不承擔違約責任。知道了開發商的套路,業主們在買房時就要提高警惕,遇到類似條款,先爭取修改,如果最終未能修改,以后遇到違約金過低的情況可以合同是開發商提供的示范文本,并且條款內容減輕了開發商的責任、加重了業主的責任為由來確認條款為格式條款、無效條款。
遇到開發商提出調低違約金時,可以通過以下意見予以抗辯:
①雙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違約條款是由開發商 *** 并向所有業主提供,具有格式條款的屬性。開發商作為專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制定違約金具體標準時,對違約后果及責任承擔上已有充分預期。比如選擇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合理適中,遠遠低于交易慣例中的日萬分之3、日萬分之5。
②合同對于業主 逾期付款 的違約金也是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計算,充分說明了在違約金標準的設置上,雙方的違約責任是相同的、公平的,體現了權利、義務對等原則。
③開發商逾期交房,拒絕維修,導致上訴人損失進一步擴大,除了給業主造成實際的房屋空置損失,還造成上訴人生活、工作的不便,與一個開發商應有的社會責任背道而馳。
六、商品房質量:引起業主與開發商糾紛的重災區
1.質量問題要記錄在案,保留書面證據。不僅是利益享受和風險承擔的分界線,還是確定商品房保修期限、物業管理費交納與房產證辦理起算日的依據;因此,業主收房時發現質量問題一定要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工作人員簽字確認,自己要保留一份。
2.多督促,不要超過保修期。小區剛交付,開發商會面臨大量的維修工作,實際上根本忙不過來,他們也會按緊急程度排序處理,業主如果急需入住就多催促一下,維修速度就會快一些。
3.質量問題不修復、不收房。對于出現的質量問題記錄是之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求開發商維修。建議業主在確認質量問題時,雙方確定維修完畢的期限,通常的小瑕疵1-2天也就能修好,預留一周時間已經足夠。
4.精裝房一定要謹慎簽訂裝修協議。精裝房目前已經成為質量問題頻發的重災區,按老百姓的習慣會想當然認為交付時就是按精裝房交付。實則不然,開發商為了規避風險,會另行簽訂裝修協議,一旦出現此類情況就要引起足夠重視。
5.室內空氣質量和房子質量同等重要。近幾年來,甲醛危害健康的案例,比比皆是,只要我們上網隨手一手,都能搜索出不少這樣的案例。甲醛超標的危害極大,能誘發呼吸道疾病、癌癥病變,一旦濃度超過30mg/m3則直接致人死亡。老人、兒童、孕婦等抵抗力比較弱更容易遭受甲醛的迫害。這些空氣污染物質看不見摸不著,工作生活中也容易忽視,一旦出現問題,取證、 *** 、訴訟等都會存在難度。
七、逾期辦證:讀書、落戶、售房都受影響
1. 大產證和小產證的辦理區分清楚。商品房竣工后,開發商根據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申請登記通過后,產權全部登記在開發商名下,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初始登記即辦大產證,辦理大產證是開發商的義務,無需業主的配合。業主購買之后,需要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才能將大產證中的一部分分割到自己名下即辦小產證。根據《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的規定,開發商應當協助業主辦理小產證,小業主沒有如期取得小產證,開發商就應當按該規定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2. 謹防補充條款約定小產證由業主自行辦理。當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經過開發商的N次完善,已經達到了360度全方位推卸責任的效果。作為專業的房地產開發機構,對于如何辦理產權手續比小業主熟練100倍,僅為了徹底擺脫自己的責任,現在的合同條款已經約定,由業主自行辦理價格申報及過戶申請手續、辦理小產證,開發商給予必要的協助。這種做法不但給業主帶來了不便,而且也增加了房產交易部門的負擔。
3. 有效應對開發商動輒就調低違約金。逾期辦證違約金數額從日萬分之五、萬分之二、萬分之一到總房款的萬分之一,不同的開發商會提供不同的合同條款,但萬變不離其宗,開發商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在違約時少承擔甚至不承擔違約責任。知道了開發商的套路,業主們在買房時就要提高警惕,遇到類似條款,先爭取修改,如果最終未能修改,以后遇到違約金過低的情況可以合同是開發商提供的示范文本,并且條款內容減輕了開發商的責任、加重了業主的責任為由來確認條款為格式條款、無效條款。遇到開發商提出調低違約金時,可以參照前面提到的逾期交房違約金的處理思路。另外產證的取得還有可能涉及到戶口遷入、小孩入學等,這些損失雖然難以用金錢衡量,但是只要身處一二線城市,自然會感同身受,甚至內心深處會估計出損失的大約數額。
4.辦理產證的費用盡量交給開發商。實踐中會存在為了加快辦證速度,開發商會提前代收相關稅費的情況,但是可能會委托第三方代收,在這種情況下,盡量交給開發商,出現問題可以向開發商追償。一旦交給其他公司,可能因為這些公司經濟實力相對差一些,而錢打水漂。
八、車位之爭:停車難,難于上青天
1.能辦產證的車位才是真車位。無論地上車位還是車庫,都和房產一樣屬于不動產,做了產權登記你才擁有所有權。因此,使用權、租賃權都是不完整的權利,購買時慎重決策。
2.捆綁銷售的辨別。這一點很簡單的,就是買房之前或者同時,必須簽訂一份車位 *** 或者租賃合同,而且車位的價格遠遠高于市場價,這就是開發商為了規避 *** 的限價政策,將高出的價格加在了車位上面。類似情況還可以通過精裝修、儲藏室等予以規避。
九、商鋪陷阱:售后包租10個中有9個是大坑
1.售后包租是大坑。十個有九個是個坑,“售后包租”暗藏的違規風險,官方早有明確提示。2001年和2010年住建部就前后兩次發布通知,明確稱未竣工的商品房和預售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上海五角世貿商城、上海綠茵商業廣場等類似項目,相信大家也有所耳聞。
2.要有經濟頭腦。根據項目所處的位置、周邊商業環境等情況做一個判斷,不能只聽銷售人員的宣傳。
3.運營商是誰必須100%確定。委托哪家運營商來管理整個項目是以后成敗的關鍵,了解一下運營商的成功案例。一般來看,大牌運營商要優于普通運營,所以,一旦是開發商自己來運營你就要小心謹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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