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諜罪更高處罰是什么(刑法間諜罪司法解釋)
間諜罪更高處罰是什么(刑法間諜罪司法解釋)
一、罪名:間諜罪
1.定義:
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接受間諜組織及其 *** 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2.法條依據:
之一百一十條 【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 *** 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3.減輕情節:
犯間諜罪,根據刑法第110條、第113條和第56條的規定處罰。根據《反間諜法》第27條、第28條的規定,“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
“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敵對組織、間諜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
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如實說明情況,并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二、相關案例:黃宇間諜案
2023年4月22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23)成刑初字第1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黃宇犯間諜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黃宇未提出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復核,于2023年9月9日以(2023)川刑復字第556號刑事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報請更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更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被告人黃宇參加間諜組織,并接受該間諜組織及其 *** 人的任務,危害國家安全,其行為已構成間諜罪。黃宇提供的國家秘密數量大、密級高,其行為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應依法懲處。
原審判決、高級人民法院復核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2023年2月18日,更高人民法院以(2023)刑二復11549322號刑事裁定核準黃宇死刑。
三、構成要件
間諜罪概念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接受間諜組織及其 *** 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法定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犯罪構成1.客體國家安全2.客觀方面(1)參加間諜任務;(2)接受間諜組織及其 *** 人的任務;(3)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注:實施上述三種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即構成本罪,同時實施這三種行為的,也不實行并罰。3.主體1.機構2.組織3.個人4.主觀方面直接故意參考文章
1.“黃宇間諜案”始末:10年出賣情報15萬份,妻子姐夫成情報源?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第二十七條 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間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條 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敵對組織、間諜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如實說明情況,并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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