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不能結婚,說起這個話題,在我國是一個基本的常識,而且我國法律也有著明確的規定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能結婚。

官方解釋,近親(或稱親緣關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血緣關系。如果他們之間通婚,稱為近親婚配。他們雙方有太多相似的遺傳因子,后代無法從他們那里產生變異,有害基因將之傳遞給子孫。

果然還是我以為的還是我以為的,然而世界并不根據我以為的來演變的。原來很多國家還是允許近親結婚,并沒有相關的法律強制規定!

我國為什么要求這么嚴格呢?

在我國歷朝歷代的法律正常都是嚴禁同姓宗親和不同輩分之間嫁娶婚配,到了明朝,甚至同一姓氏、姑舅兩姨子女之間的表親通婚也是被明文禁止的。

古代人是怎么知道近親結婚會的遺傳病,古人真的有預知的神秘力量?

學術界認為《周易》完善在商周時期,在書中涉及關于婚姻家庭的共有40余處,有一定的史料參考價值,《易傳·序卦傳》說:“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儀有所錯?!边@是古代哲學家所推想的社會起源。

最初是施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來漸次擴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準為婚,就成所謂氏族了。小編認為人類的婚姻,是以全無禁例始,逐漸發生加繁其禁例,即縮小其通婚的范圍,而成為今日的形態的。

在遺傳病方面,小編認為,古人并不知道近親結婚容易導致遺傳病。之所以禁止近親結婚,是因為宗法制,輩分很重要。如果輩分亂了,宗法制的根基也就不穩。

但是,古代的權貴為了利益結盟,長期互相通婚是常有的事,最后慢慢就都變成了近親結婚。

再加上電視劇以及網絡書籍的錯誤傳播,讓大家認為,古代都會近親結婚的。

很多表象背后的真相,跟人們的感覺往往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