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咱倆離婚吧。”
“孩子還小,我不同意離。”
“拖下去沒有任何意義,我離定了。”
“那你去法院起訴我吧。”
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首先,我們需要分析對方為什么不同意離婚。
通常有四種原因。一是,多年的夫妻關系難以割舍,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一方認為兩個人還有感情,沒有到必須離婚的地步。
二是,雙方都認為已經沒有感情了,但一方基于爭奪孩子撫養權、多分得財產等原因,以不同意離婚作為籌碼,以逼迫著急離婚的一方作出讓步。
三是,一方名下有財產,通過不同意離婚拖延時間,期間轉移財產,達到不給對方分財產的目的。
四是,雙方矛盾激化,一方對另一方恨之入骨,以不同意離婚作為手段,折磨想離婚的一方。
一方不同意離婚,通常是基于以上一種或多種原因。這時需要盡快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為什么不建議再等等、再談談呢?
很明顯,如果對方想轉移財產,還傻等著干啥,必須盡快起訴,在對方轉移財產之前查清、保全財產。如果對方是基于還有感情不想離婚,那么談再多次都沒有用,不會觸動對方。如果是基于爭取孩子撫養權和多分財產不想離婚,那么雙方私下基本無法談攏。
起訴后就不一樣了。從法院拿到起訴狀和傳票,不同意離婚的一方意識到,對方說離婚不是氣話,不是鬧著玩的,這個婚真的要離了。這時,他/她會慎重考慮一下雙方的關系,也會從離婚的角度考慮如何解決。內心有所松動,問題就好解決了。
調解是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序。法官從法律的角度給雙方做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這事就談成了。實踐當中,80%以上的訴訟離婚案件最終都是調解解決的。
有的人會問,起訴離婚手續麻煩嗎?
起訴離婚需要寫起訴狀,提交身份證及結婚證復印件,手續并不繁瑣,而且這是除協議離婚外,解除婚姻關系的必經途徑,不能因為嫌麻煩就不去做。現在網上咨詢這么發達,有不明白的地方隨時可以問律師。
請記住:沒有離不了的婚,只要你想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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