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離婚再復婚。

其實也是一種心理作用,離婚是將這段痛苦的婚姻徹底的斬斷,將這段有著婚內出軌事件的婚姻了解,也是將出軌這件事來一個了斷,對妻子也起到了懲罰的作用,不要以為這樣做沒有任何意義,當一個女人真心悔改的時候,面對著那本離婚證,她的內心才會真的明白自己的錯有多離譜,只有知道后果的嚴重性,才能夠真心悔改,不敢再犯。而對于丈夫來說,之前犯錯的妻子已經離婚了,那段不開心的婚姻已經結束了。復婚只不過是一個新的開始,這可不是一種想象就能達到的結果,而是需要經過實際行為才能夠產生的。

2: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坦然面對真相,事情已經發生,就沒有辦法改變,即便妻子無數次的道歉,請求諒解,也無法改變曾經出軌的事實,日子是朝前走的,而不是一再糾纏曾經的過往,過去的就應該讓它成為過去。我們怎樣去對待生活,生活也就怎樣對待我們。雖然我們大家在生活中難免有一些痛苦和煩惱。當新的一天來臨,我們都是一個全新的人,而昨天已不復存在,因此我們應該學會忘記過去,好好把握今日。

3:婚姻規劃。

對新的婚姻要有一些具體的規劃,雖然人還是那個人,但是婚姻已經不再是那個有著出軌事實的婚姻,而是一樁全新的婚姻,對婚姻要充滿希望,要有具體的規劃,要有著明確的目標,兩個人朝著目標前行,按照具體規劃實施,終將擁有幸福的婚姻。

4:重拾信任。

這一點非常的重要,妻子出現了婚內出軌的事情,信任一下子降到了零,根本就不可能再次信任對方,重拾信任就成為重中之重,婚內出軌就是隱瞞,欺騙與背叛,小時候狼來了的故事誰都知道,一旦失去信任,又如何能夠相信對方的一言一行,她出門你就會害怕,她晚歸你會胡思亂想,她穿衣打扮,你不知道是穿給誰看的。重拾信任就要從生活的點滴做起,凡事有告知,凡事有商量,現如今通訊便捷,這些事都不是事。尤其是作為妻子的,理應為自己的錯誤而贖罪,在重拾信任的階段,必須告知自己的行蹤,積極主動的說自己每天的事情,夫妻間千萬不要出現謊言,謊言終究有一天會被戳破的。一旦謊言被戳破,夫妻間的信任就不再有,要知道信任乃婚姻的基石,是婚姻的根基,沒有信任的婚姻,就是沒有打地基的高樓,隨時可能崩塌。

既然選擇了原諒對方,并且維系婚姻狀況,就要重新開始,不要死死的咬住對方曾經犯下的錯誤不放,不要因為對方放下過錯誤,就要低三下四,人與人之間的平等的,她曾經是放下過難以原諒的錯誤,但是你已經選擇了原諒,就不要再提這件事情,讓它埋沒在歲月里,讓時間將它慢慢的遺忘。如果經常拿那件事情說事,你的婚姻肯定不會幸福,也不會持久,兩個人經常都會痛哭自責,卻又于事無補,發生過的事情,是無法改變的,誰也不能夠真的再回到從前,好比一些犯罪分子,經過勞動改造,經過教育幫助,出來之后還是可以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我們應該給她一次機會,讓她去彌補她的過失。當然對那些有著心理潔癖的人來說,發生這種事情是根本不可能再在一起的,他們只會說這種妻子婚內出軌的事情屬于十惡不赦,這個觀點我并不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