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在三線小城, 40 歲,在本地一家國企工作,是一名技術員吧。離異單身三年多,與前夫育有一女一兒,離婚協議書上約定女兒跟我,兒子跟他。我與前夫之前的婚姻過得很不好,很不幸福,我們性格和三觀都不合,彼此又看不慣,過得很壓抑,加上喪偶式育兒,生活一地雞毛,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我們協議離了婚。

離婚后我遇到了一個有家室的男人,對方年長我 12 歲。他有一個正在上高中的兒子,還有一位不可能離婚的老婆。他的職業是律師,與別人合伙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事業做得還可以,經濟也比較可觀,老家的房子花了 800 萬建了一座大別墅,現在手頭的現金也有 1000 萬。十年前他就買了一輛一百多萬的奔馳車。

他為人處世也踏實可靠,唯一不足的就是他身高才一米六,長得矮了一些。我的身高有一米六二,相貌算中上吧,所以如果單看外表,我是看不上他的。不可否認,我與他在一起有一部分原因是他在我們當地來說算是比較有錢的主了。

我從小在農村長大,這么多年來,以自己的能力與智商也不可能賺到多少錢,用別人的話說,不被別人騙就已經很好了,所以我只是按部就班地上下班,不敢做什么投資和生意。

離婚時我也沒有什么積蓄,與前夫共同的房子,現在也是一個供著一年,只是暫時由我居住。離婚后我對兩個孩子也是很關注的,就像沒離婚時一樣,只是我不再跟前夫一起生活了而已。因為我覺得孩子是無辜的,不能可憐了孩子。

現在我懷上了這個有家室的男人的孩子。他還不知道我離婚前生了兩個孩子,我只說我有一個女兒而已。得知我懷孕,他很是高興,希望我把孩子生下來,錢他出,但由我撫養長大。他也明確說了他不可能離婚的。

為了生下這個孩子,我們還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在懷孕 6 個月的時候他幫我買一輛 30 萬以上的汽車;孩子滿月時在省城幫我全款買一套一百平米以上的房子,房本上寫我與孩子的名字;以后孩子的撫養費每月給我 7200 元。

我擔心他到時候不信守諾言,考慮讓他以借款的名義先給我 100 萬,好讓我心里踏實一點。我想以一年為期,如果一年后他實現了他的諾言,我就還他 100 萬;如果他反悔,我就不給他了。當然,是要寫下借條的,否則他不會答應,因為他也擔心資金的安全。如果叫他轉賬 100 萬,他肯定不會答應的。

前幾天他得知我懷孕,我叫他轉 10 萬給我,他也轉了,他說他會實現承諾的。叔,您說男人的話可信嗎?我要不要把孩子生下來?

我想過了,現在三胎都開放了,多生一個應該也是無妨的,反正他有錢也愿意出錢。孩子出生后就讓我媽幫我帶,她也支持我多生一個,當然我沒有跟她說那個男人是有家室的。我媽不愿意帶也沒事,大不了到時候請阿姨幫忙帶。其實我最擔心的是以后小孩長大了,會不會埋怨我把他生下來,畢竟他是一個私生子呀。再說明年他就 53 歲了,小孩上小學他就 60 歲,一個老頭子當他的爸,想想也挺糟心。

由于我在體制內,非婚生子對我的工作與名聲也不好,所以我想跟別的男人假結婚,領一個結婚證,掩人耳目。人選我都想好了,是一個農村里的老男人,四五十歲也娶不到老婆的那種。我打算與他領證后,過兩三年就與他離婚。

說了這么多,我覺得我的事情還挺復雜的。哎,要不就吃藥把孩子流了吧。也與那個有家室的男人斷了。但是我又不想結婚成家了。我只想過單身的自由生活,可以找男朋友,但不喜歡固定的。老了就去與我的兒女一起生活得了。

我遇到的男人都很平庸,實在不想與他們共度下半生,優秀的男人又看不上我,與前夫也不可能再復合了,所以我該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