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改革,提高中小投資者閱讀使用信息披露文件的能力,在證監會指導下,上海證券交易所聯合央廣經濟之聲,組織開展“讀懂上市公司報告”投資者教育專項活動,旨在普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知識,鼓勵投資者養成閱讀上市公司報告的習慣,促進廣大中小投資者樹立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投資理念。今天我們一起來聽第七十期《什么是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審計準則規定,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發表保留意見:

(一)在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后,注冊會計師認為錯報單獨或匯總起來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

(二)注冊會計師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作為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但認為未發現的錯報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

當由于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發表保留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意見部分說明:注冊會計師認為,除形成保留意見的基礎部分所述事項產生的影響外,后附的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哪些內容。當由于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導致發表保留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意見部分使用“除某些內容可能產生的影響外”等措辭。

應當指出的是,只有當注冊會計師認為財務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所報告的情形對財務報表產生的影響極為嚴重,則應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如果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財務報表的披露不符合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注冊會計師在判斷其影響是否重大時,應當考慮該影響所涉及的金額或性質并與確定的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

注冊會計師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取決于無法實施的審計程序對形成審計意見的重要性。注冊會計師在判斷重要性時,應當考慮有關事項潛在影響的性質和范圍,以及在財務報表中的重要程度。當注冊會計師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意見段的措辭應當表明保留意見是針對審計范圍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而不是針對審計范圍限制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