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費一般都是個人通過關系促成公司達成合作而產生的。

有些項目想要成功,很多時候少不了居間人的促成。尤其是當下最“火熱”的建筑行業,一般情況下,居間費額金額是根據項目的總金額進行設定的,項目的獎金越高,那么居間費也就越高。

居間費的繳稅方式

1、當居間費是個人所得時

居間費屬于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用收入減去800元;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又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

2、當居間費是公司所得時

那么對于有限公司來講,居間費屬于利潤,通過要按照25%來繳納企業所得稅。

可以這樣說當居間人取得大額居間費的時候至少需要繳納20%的所得稅,換個說法就是每100萬至少繳納20萬!

這不管是對企業還是對個人來說,繳稅都太多了,稅負壓力都是較重的,那像這種情況,應該怎樣去做稅務籌劃呢?

1、個人收到居間費

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注冊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開設對公賬戶,以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名義去簽訂居間合同,把居間費達到對公賬戶,然后申請園區的核定征收政策來進行節稅,享受核定個稅政策,個稅核定后為0.5%—2.1%。

以個人獨資企業為例:李四一次性收到400萬的居間費,在稅收優惠園區成立了個人獨資企業,并申請了核定征收,所以李四一共需要繳納多少稅款:

增值稅:400萬*3%=12萬

附加稅:12萬*6%=0.72萬

所得稅:400萬*10%*30%—4.05萬=7.95萬

總負稅:12萬+0.72萬+7.95萬=20.67萬

而且根據法律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完稅后將企業利潤公轉私到個人獨資企業負責人的個人卡上是允許的。

2、公司收到居間費

在稅收園區成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現在園區對注冊企業的扶持將為:30%-80%,而且財政扶持的獎勵還是按月返還,當月繳納,次月就可以收到扶持獎勵。

總結:國家稅收環境極其復雜,不管是老板還是個人都一定要有財稅意識。所有企業籌劃節稅的前提,都必須是有真實的業務發生,不然會有涉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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