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關于兼職越來越多了,用人單位請了一些兼職,人事談的時候稅前稅后都好說,但是到財務這里就犯難了,對于財務來說,稅后是很麻煩的,我們一起來捋一下。

情形1:談的是稅前工資

這種情況很好辦,也符合常理。因為個人本來就是個稅的納稅義務人,公司在發放時只是履行的代扣代繳義務,幫個人交了個稅,然后把稅后款項打給個人,無論個稅多少,公司只是承擔把稅后金額打給個人的義務。并且在來年個稅匯算清繳時,勞務報酬是和工資一樣并入綜合所得納稅,適用的也是工資的稅率表,這樣不論補稅還是退稅都是個人承擔,因為我們談的是稅前工資。

情形2:談的是稅后工資

這種情況就比較復雜了。

原因1:公司財務一算稅,稅額這么高,反映給老板,老板可能要求人事再次跟兼職人員協商報酬

原因2:公司預繳的時候是按照勞務報酬的三級稅率表來繳個稅的,但是來年個稅匯算清繳時卻要變成按照工資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那么這時候補稅退稅又算誰的,跟工資混在一起又無法區分稅費

原因3:就算是我們約定不考慮匯算清繳的口徑,就按照勞務報酬來定稅,那勞務報酬還有三檔稅率呢,每次要倒推出的報稅金額也不一樣。個人在匯算清繳時會發現自己收入怎么變多了,了解到原來是公司給他報稅的時候多報了一部分收入,你說會不會又要跟公司扯皮呢?

所以綜合下來考慮,還是談稅前工資省事,寧愿報酬給高一點,也盡量避免談稅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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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世杰財稅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