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HR百科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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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作為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帶薪休假,工作當中其實并不經常被員工關注,往往是需要請假了才想起問HR一句

“我有年假嗎?”

“我年假是幾天啊?”

但是作為HR,關于年假你真的搞懂了嗎?

今天來盤點一下關于年假的各種情況。

年假的疑難雜癥

員工本年度沒有休年假,能順延過年的假期嗎?

對于這種個情況,勞動法規定是由公司自己靈活調度。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對職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新入職員工有年假么?

如果是沒有參加過工作的新員工需要工作滿一年以后才能享有;

累計工作滿一年的入職可享受年假,當年度的年假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關于年假順延一般都有哪些情況?

1)員工工齡滿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折算到第二年度才可休;

2)員工司齡滿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第一年沒有年假。

這點是違法的,不過實際工作中很多公司這么操作,何時給員工年假于公司而言并沒有太大的影響,同時將年假累計到第二年使用,可能就會造成員工集中一個時間段休年假,崗位人員空缺,影響正常工作。

員工提前休完年假后離職,公司可以將多休的年假扣款么?

不可以!提前休年假對員工來說是一個福利,如果因為這個,公司規定不可以休年假,其實是對其他員工權益的損害,不能只寫制度。

公司如果在員工在職期間同意其休完當年度所有的年假,在離職時多于折算應休年假的天數公司無權扣回。

年假不休,過期作廢,合法么?

當然不合法啦!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結合《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

單位不安排年休假的前提是獲得員工的同意,并是以員工本人原因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為要件的。

什么情況下允許年假過期作廢?

如果公司員工手冊中有相關規定,逾期不休視為自動放棄,并且員工確認過,其實是可以的。

日常工作中,年假的計算一般是依據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劃重點:

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年假的那些規定

在單位多久便有了年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不同工齡的員工,年假是怎樣的?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哪些情況,單位可以不給員工批年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余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企業不安排員工休年假,會有什么處罰?

《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第七條規定: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結語:很多HR容易忽視新員工的年假福利,或者公司的年假時間比規定的時間少,這樣的情況都應該避免,不要為了一點小錢造成更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