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結婚和遺傳病的發(fā)生、延續(xù)有密切關系。這是因為,近親結婚的夫婦所攜帶的相同基因率很高。有的遺傳病,只有當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并且“相會”時,才會發(fā)生在后代身上。近親結婚是某些遺傳病發(fā)生和延續(xù)的“土壤”,如一種叫肝豆核變性的遺傳病,一般夫婦中,后代的患病率僅是1/400萬,而在表兄妹結婚的后代中,竟高達1/64。近親結婚的后代中,各種先天性缺陷、矮子、多發(fā)畸形、智力障礙等也明顯增加。在有關遺傳病的患病危險性分析中,有些數(shù)字很有說服力:先天性魚鱗癥在近親結婚和非近親結婚中的比例是62.7:1;少年型黑內障性癡呆是36.6:1:先天性全色盲是18.4:1。

《物種起源》這本書的作者達爾文大家肯定都知道,雖然開創(chuàng)了物種進化理論,使人類更好的認識自己認識自然,但達爾文自己確是近親結婚的產(chǎn)物。達爾文的父母是表兄妹關系,當時在歐洲近親結婚是很正常的,并且美其名曰“為了家族的血統(tǒng)純正”。但湊巧的是達爾文和他的幾個兄弟并沒有什么疾病,但等到達爾文成年后,娶了自己的表妹,一共生了十個孩子,其中三個在幼年時便夭折,七個活到成年。存活的七個子女中都有或多或少的精神方面的問題,且其中五位男性患有不育癥。

中國婚姻法已明文規(guī)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垂直”的血緣關系,如父母與子女等;旁系血親則諸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即為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現(xiàn)在在某些山區(qū)、邊遠的地方仍然有近親結婚的習俗,認為“親上加親”是件美事,而實際上其危害性是極為嚴重的。它不僅危害家庭、家族,還影響整個民族和國家的人口質量,近代人類遺傳學者認為,如能完全禁止表(堂)兄妹結婚,可以使少年型黑內障性癡呆發(fā)生率降低15%;使先天性聾啞發(fā)生奉降低20%;使色素性干皮癥發(fā)生率降低50%。

關于為什么近親不能結婚就介紹到這,相信大家都知道近親結婚會給后代帶來多大的傷害,所以我們?yōu)榱撕蟠慕】担欢ū苊饨H結婚,最好還要在結婚前做一些婚前檢查比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