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原因斷繳養老保險怎么辦?失業后還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
近期,我們收到了一些粉絲后臺有關人社政策的咨詢留言。現在,我們來為大家進行解讀,請收好——
網友“會飛的魚”:因為疫情沒有復工,單位沒給交養老保險,請問斷繳對個人有影響嗎?應該怎么補繳?
答:沒有影響,可以補繳。為做好疫情防控防控工作,明確了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為支持企業渡過難關,規定從2023年2月起,對企業繳納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同時要求參保企業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綜上所述, 疫情期間,只要勞動合同沒有終止,即便沒有復工,單位也應依法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若確實形成中斷繳費,單位應及時進行補繳,切實保障職工個人權益。
網友“小智hf”:請問沒簽勞動合同,在工地受傷,個人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答:職工在工地受傷后,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具體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對于沒簽勞動合同的情形,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參照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作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及其他勞動者證言等證據,確認事實勞動關系。
網友“土土”:我去年10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至今未就業,請問按照新的政策,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嗎?
答:可以申領。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是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保障基本民生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部署。2023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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