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是一部分夫妻離婚時繞不開的話題。加之影視劇中動輒出軌一方凈身出戶的戲碼,讓很多夫妻對于出軌的法律后果抱有極大的期待。

然而現實中,凈身出戶并不常見,證明出軌想達到讓對方凈身出戶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不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出軌作為其他重大過錯獲得離婚損害賠償依據有判決支持。

咱們以實例說話。

《馬某與王某離婚糾紛民事判決書》((2023)魯0105民初1473號 )中,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關于精神損害賠償金,原告認為被告的出軌行為給其身體和精神造成損害,要求損害賠償金20萬元。被告認可自己的行為給原告造成傷害,同意賠償2萬元。本院認為,被告的出軌行為違背了夫妻之間忠誠的義務,對原告造成的精神損害應予適當賠償,關于精神損害金的具體數額,被告自愿賠償2萬元,并無不當,本院予以支持。

這個案例中,法院支持了2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原告陳某甲與被告李某離婚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2023)鼓民初字第7654號 )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審理后認為,原告認可2010年出軌事實并寫有保證書,其亦未有證據證明2023年7月30日承認曾三次出軌的字條系在被告脅迫下書寫,故應認定原告違反了夫妻相互忠誠的義務,存在一定的過錯。本著照顧無過錯方及照顧子女權益的原則,本院酌定南京市東井村3號20幢XXX室房屋歸被告所有,被告給予原告補償款36.5萬元;福克斯轎車(車牌號:蘇A×××××)歸原告所有,原告給予被告補償款5萬元;43萬元債務由被告承擔,原告給予被告補償款21.5萬元。(注:房屋價值100萬,車輛價值9萬)

這個案例中,法律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適當照顧了未出軌一方。

正確認識出軌的法律后果之后,咱們開始今天的重點。

之前的文章中,我們講過,法院審判案件的時候是看證據的,而證據規則中一大原則就是誰主張誰舉證,這就要求提出賠償一方需要證明另一方存在出軌的事實。

那么問題來了,怎么證明?

我們首先看看日常生活中,當事人手上會有哪些證據。無外乎,對方承認出軌的錄音、對方承諾不再出軌的保證書、對方承認出軌的微信聊天記錄、對方與第三人曖昧的聊天截屏、捉奸在床的照片視頻。那這些證據哪些才能證明出軌事實呢?請看下文分解。

我們首先說捉奸在床的照片視頻。

網上各種“原配生扒小三”視頻不絕如縷,按照咱們正常的理解,要證明出軌,最佳證據非此莫屬。但是這些證據法院認可么?

我們講證據,講究三性,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捉奸在床的證據就很容易在前兩性上出問題。破門而入拍照不合法,無法證明合法人家說你照片p的。

《錢某與楊某離婚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2023)鄂隨縣民初字第01083號 中,原告出具被告與一女子赤裸上身照片1張,用來證明出軌事實, 隨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因照片的來源和真實性無法核實,故對該證據本院依法不予采信。

接著咱們說微信聊天記錄。

聊天記錄又分為你和夫或者妻的聊天記錄,也就是上文說的對方承認出軌的微信聊天記錄。以及對方與第三人的聊天記錄,而這一類,多以截屏常見,可參考王寶強當時微博曝光的截屏。

哪些微信聊天記錄才有效呢?

首先,截屏類的微信證據要謹慎。如果你手上只有幾張對方和第三人的微信聊天截屏,只要對方否認,那這個證據基本上就涼涼了。原因很簡單,男人都能P成女人的時代,法官無法斷定你的截屏是真是假。

其次,法院在對待微信聊天記錄時會著重審核微信主體和內容。一般來說,夫妻之間的聊天記錄主體問題不難,雙方手機號一比對,就能證明此微信是不是對方的微信。所以重點自然放在了內容上。要證明對方出軌,要求微信聊天內容必須意思明確,對方承認出軌是關鍵。

然后是錄音證據。

關于錄音證據如何取證,我們之前有文章詳細解釋過,具體分析可戳:律師教你如何電話錄音!再也不愁沒證據了~。

大家需要謹記,錄音的精髓在于錄下對方說了什么,而不是自己說了什么。我們很多客戶信心滿滿說自己有對方出軌的證據,結果我們一聽錄音,百分之八十的內容是他在指責對方出軌,而對方要么沉默,要么表述并不明確。像這一類的錄音,對方一旦否認,涼涼的可能性也不小。

說到這個,當初微博上李雨桐爆出的薛之謙錄音就可稱為錄音證據的典范,薛大段大段獨白,前后反復承認,證明力可以說是非常強了。

什么情況下容易取得這樣的證據呢?雙方親友調解的時候。調解你們也知道,先批評錯誤,再求和,而且過程容易循環往復,最容易取得意思完整的錄音證據。

最后是保證書。

可以說保證書是證明對方出軌的最有利證據。一則保證書多為對方手寫,真實性毋庸置疑。二則,保證書的內容簡單粗暴,多半對方直接承認出軌事實,可謂直搗黃龍。

不過保證書上如約定再次出軌則凈身出戶等內容的,約定內容往往不受法院支持。但是以保證書來證明出軌事實是可以的。

文章寫到這,關于證據問題基本上交代清楚了。接下來咱們說點題外話。

我們接觸過各種當事人,有出軌后愧疚萬分的,也有出軌后想著盡快離婚的,有恨死對方出軌的,也有舍不得割斷這段情的。婚姻的確是百態,無法以一個標準衡量。很多人都質問過我,出軌難道就這點代價么?如果只有這個代價,不是鼓勵大家都去出軌么?是啊,出軌的代價僅僅是那個精神損害賠償么?僅僅是夫妻財產分割時的稍微讓步么?不是。出軌最大的代價是你們離婚了。出軌的代價于ta,是失去了你。你有多大價值,ta就有多大損失。

另一方面,也想借著本文,給那些從未關心過夫妻財產的一方提個醒。愛情可以盲目,婚姻不可以。你連對方掙多少錢都不知道,何談了解他呢?清楚掌握夫妻財產是保證你們小兩口在婚姻這條大河中平穩航行的前提。

以上就是今天的內容。每個案子都有特殊性,并不能絕對概括。如果您有自己的特殊情況想要咨詢的,請戳下面的小程序咨詢哦。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