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一直是一個倍受關注的議題,大多數人認為,當一個人身患絕癥,飽受病痛折磨,并且看不到生存希望時,安樂死是最好的選擇。但我國目前還未將安樂死合法化,而其中原因,或許比想象中更復雜。

“安樂死”的申請條件有嚴格要求

2002年,荷蘭率先將“安樂死”合法化,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安樂死合法的國家,但為了防止有人“鉆空子”,荷蘭安樂死的程序比較嚴格,該法律只適用于那些患有絕癥,并且不得不經歷可怕病痛的病人,并非人人都可申請。

世界上第二個安樂死合法的國家是瑞士,也是唯一一個能對外籍公民實施安樂死的國家,但申請條件仍然嚴格。

安樂死的前提是病人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主動提出要求安樂死。而且,在為病人執行安樂死時,醫生只能提供藥品,由病人自己服下,其他人不能提供任何幫助,否則涉嫌違法。

在美國,也有部分州認同安樂死合法化。比如,夏威夷州2002年通過法案,允許神志清醒的晚期病人要求醫生開口服致命藥,但禁止注射藥物或他人提供幫助。

總的來說,大部分國家對于安樂死合法化仍然處于觀望的態度。在支持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中,對于病人病情和意愿等方面的要求和界定也比較嚴格,因此安樂死并沒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容易實現。

老人簽了安樂死同意書,被執行一半時忽然反抗

前兩年,在荷蘭,有一名為病人執行安樂死的女醫生被起訴,原因是病人在被執行安樂死的過程中出現了反抗,但是醫生堅持注射致命藥劑,最終導致病人死亡。

據報道,該名病人74歲,患有阿爾茲海默癥,老人在住進療養院時曾簽署了同意安樂死的意愿書,表明“在合適的時刻到來時,自愿選擇接受安樂死,不愿意被送回家中。”因此,當老人病情惡化,出現終日游蕩,情緒恐慌和憤怒的表現時,醫護人員認定老人正在“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決定為其執行安樂死。

執行安樂死當天,女醫生先讓病人喝下添有鎮靜安眠藥的咖啡,幾分鐘后再為她注射安樂死的藥劑。而就在藥劑注射到一半時,病人突然站起來反抗,但醫生仍然在家屬的協助下,匆匆將藥劑注射完成,病人隨后死亡。

經過調查,檢方發現病人的意愿一直處于“矛盾”之中,有時存在自愿死亡的想法,但是有時又拒絕這種想法,因此無法判斷病人是否真的自愿死亡。對此,檢方認為,醫生沒有真正清楚病人的意愿,存在強迫病人死亡的行為。

所以,針對此事例,專家們認為,安樂死之所以在很多國家沒有合法化,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實施對象的界定存在一定漏洞。

你真的愿意“安樂死”嗎?

調查數據發現,84.27%的人贊同安樂死,但如果親人遇到類似的情況時,卻有64.8%的人選擇不同意。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專家分析后指出:一方面,出于傳統觀念的影響,“見死不救”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尤其在面對自己的親人時,如果實施安樂死,很有可能會留下一個“不孝”的名聲。另一方面,因為現在醫療水平好了,治愈率提高了,大家對于治療效果的期待值也高了,希望有奇跡出現,不愿早早放棄。

整體來看,真正愿意安樂死的人不多。畢竟,主動死亡,需要莫大的勇氣。以最常見的理由為例,癌癥晚期患者往往難以忍受病痛,認為安樂死可以幫助解脫,對安樂死有一種”向往“心態,但從本質上來講,這種心態只會增加死亡率,并非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

甚至可能出現患者本來還有生存希望,但為了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自愿選擇安樂死的情況。而且,出于知識的局限性,很多患者自身是無法真正判斷自己是否還有救的,現在醫療水平越來越發達,很容易出現今天患者放棄治療,明天新藥就上市的“尷尬”情況。

安樂死還未合法化,癌癥患者如何有尊嚴地走完最后一遭?

目前,我國還沒有實現安樂死合法化,原因也有很多。實際上,安樂死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法,在安樂死合法化落地之前,如果讓患者有尊嚴地走完最后一程,才是棘手的事情。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同濟醫院腫瘤中心于世英教授認為:“當務之急是大力推行緩和醫療。”

緩和醫療也稱姑息治療,目的不是為了治讓患者痊愈,而是幫助患者緩解疾病帶來的不適癥狀,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讓患者有尊嚴地活著。

緩和醫療最重要的兩個方面,一是緩解疼痛,二是心靈陪伴。在晚期,在病痛的折磨下,患者往往會痛苦不堪,影響后續的治療效果。尤其是癌癥晚期患者,癌痛的滋味是不可用言語來形容的。幫助患者緩解疼痛,有利于下一步的治療。

除了身體要遭受的痛苦,在心理上,患者也備受煎熬。焦慮、抑郁等不良情緒包圍著患者,同樣不利于延長生存期。因此,幫助患者減輕心理負擔,也是姑息治療的目的之一。

小艾認為,安樂死其實是一把雙刃劍,按照目前的復雜的情況,我們還不能很好地利用它。因此,無論是對于病人還是家屬來說,積極治療才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