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流氓罪什么時候開始的(刑法中流氓罪什么時候實施)
對于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們來說,對于流氓罪這個罪行肯定不會陌生。在七八十年代,經常有罪犯因流氓罪而被判刑,情節嚴者的,甚至可以判處死刑。但是,進入21世紀以后,卻根本看不到流氓罪這一罪行。因為流氓罪在1997年已經被廢除,從1979年開始推行,到1997年撤銷,總計推行了18年左右的時間。那么,為何推行了流氓罪,為何又會被撤銷呢?
首先,我們聊聊什么是流氓罪。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流氓罪“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流氓罪出現于1979年,與我國社會治安的變化有很大的關系。我國警察隊伍成立于1949年,與新中國共同成長。我國警察隊伍逐步完善框架和制度,這需要一個過程。截止50年代的后期,我國警察隊伍的總數達到了70余萬。
請注意,五六十年代的社會治安非常好。根據一些老人的回憶,在五六十年代,很少聽說重大案件。最多就是街頭斗毆或者盜竊案件,至于搶劫、殺人等案件,幾乎沒有。根據一位老警察的回憶錄,自己所在的公安局,曾經在1年時間里沒有接到一起重大案件的報警。當時,雖然談不上“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但治安情況確實非常良好。在五六十年代,一般的鄉鎮都有好幾萬人,下轄十多個到幾十個村莊。當時,一兩位治安員,已經能夠管理整個鄉鎮。由此可見,當時的社會治安有多么好,大晚上出門根本不用害怕。
但是進入70年代后期以后,我國的社會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大的變化。我國公安機關歷年的立案數量開始逐年增加,當時,我國警察隊伍的總數,只有68萬左右。與50年代的總數相比,不升反降,但我國總人口的數量卻在持續增加。我國警察隊伍警力不足,尤其是一線的基層干警們,面臨著很大的壓力。隨著案件數量的不斷增加,我國在1979年推出了流氓罪。
按照當時的規定,觸犯流氓罪情節嚴重者,可以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我國公安機關的立案數量還在增加。1981年,立案數量達到了89萬多件。1982年,立案總數雖然有所下降,但重特大案件的數量卻明顯增加。面對復雜的情況,為了保證群眾的安全、經濟發展和秩序穩定,1983年,我國開始了著名的嚴打行動。當時,為了震懾各種犯罪活動,流氓罪的標準進一步提高,打擊力度全面加強,對流氓罪的描述和評價非常嚴重。
按照1983年31號文件的描述:流氓團伙分子是新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社會渣滓。他們以殺人越貨、強奸婦女、劫機劫船、放火爆炸等殘酷 手段來殘害無辜群眾,對社會治安危害極大。我們一定要認識流氓團伙的性質,決不能小看了他們的破壞作用。必須堅決予以摧毀。對流氓團伙分子要一網打盡。1983年9月2日,我國出臺了《關于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
按照決定的要求,流氓罪的刑罰標準大大提高,那些流氓團伙的首犯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流氓分子,可以被判處死刑。在嚴打時期,相當一部分犯罪分子被判處流氓罪,基本上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認真的說,嚴打的效果非常明顯。因為在1984年,公安機關的立案數量迅速下降到了50余萬件,立案總數下降了30多萬件。對于嚴打之后的社會治安,各地群眾拍手稱快,一大批犯罪分子受到了嚴懲。
我們看一下流氓罪的問題,流氓罪的范圍很寬,以至于很多罪犯都被判處流氓罪,但他們的罪行其實并不一樣。流氓罪是1979年開始推行的,在各方面可能都受到了時代的限制。進入80年代以后,我國司法機關與國外各個司法機關都進行了一系列的交流。我國司法機關逐步發展,流氓罪的定性不準確,具體范圍太大,不利于具體案件的審判。
因此在1991年,司法機關已經開始商議廢除流氓罪的事宜。當時,司法機關的建議是:“流氓”這個概念不科學,理解上易生歧義,不宜再作為刑法上的罪名來使用。建議稿設想將流氓罪分解為六個罪名,即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強制猥褻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侮辱婦女罪、聚眾淫亂罪。分解后的罪名,法定最高刑應有控制,不宜過高。如果兼犯應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罪,按數罪并罰處理。由此可見,我國的司法建設在逐步完善和細化,這一點非常重要。
1997年,我國對刑法進行了修訂。在修訂以后,流氓罪被正式廢除。與此同時,原來的流氓罪被分成:尋釁滋事、聚眾斗毆、侮辱婦女等七八個罪行。在此之后,各種類型的罪犯都有專門對應的罪名審判。認真的說,雖然流氓罪已經被撤銷了。但對于那些上年齡的人們來說,基本上已經叫順口了。對于那些不務正業、四處瞎混的人,或者那些釋放人員,一些上年紀的群眾仍舊稱之為“老流氓。”甚至出現重大案件以后,群眾的第一反應仍是“抓流氓。”
由此可見,流氓罪這個名詞已經深入人心,深深停留在人們的記憶中。在作者的童年時代,圍觀過幾次公判大會。在公判大會上,殺人犯和流氓犯是審判的重點,因為這些人的罪行最嚴重。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和群眾安寧的生活,警察隊伍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尤其是那些一線基層警察,沒日沒夜的工作。作者的兩位警察朋友都非常忙碌,感覺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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