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一起工傷事故,可能同時構成多種事故屬性,工傷職工也同時具備多重身份,符合多種待遇的領取條件,這就出現了法律“競合”。那么工傷職工因工死亡的,具體待遇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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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因工死亡的,具體待遇有什么?

江西仰景律師事務所閻慶律師解答:

有關工傷職工因工死亡的具體待遇: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江西仰景律師事務所閻慶律師解析: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第2條規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該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該規定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該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有的時候,職工因為工作原因而下落不明,生不見人死不見尸,這種情況下滿足條件的話,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而在被宣告死亡之后,那么就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第37條規定進行處理。由其直系親屬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